昊梵体育网

《明史知理》 (十四) 约法三章 汉高祖刘邦起兵讨伐秦朝,因其在沛县起兵,故被称

《明史知理》
(十四)
约法三章
汉高祖刘邦起兵讨伐秦朝,因其在沛县起兵,故被称作沛公。他率领军队攻破崤关,抵达秦国都城咸阳后,派人召集各县德高望重的乡绅和当地贤能豪杰前来,慰问他们道:“秦朝君主无道,法令繁杂严苛,你们百姓受秦朝迫害已久。若有人议论时政,便会被指为诽谤,处以灭族之罪;两人在街上交谈,就会被认为别有用心,押赴刑场斩首,其暴虐程度可见一斑。我出发时与诸侯约定:谁先攻破咸阳,谁就称王。如今我先入关,理应在关中称王,为你们百姓做主。今日我与父老乡亲约法三章:‘只有杀人者,才需抵命;伤人及偷盗者,只需承担相应罪责,不应一概处死。’此外,所有苛法一律废除。”
刘邦担心远方之人不知此事,便派人会同秦朝官吏,前往各县乡邑,向百姓一一宣传这个约定。当时百姓深受其害,听到这番话,如获救赎,无不欢欣鼓舞。乡绅们争相带着牛羊酒食送到沛公军中,只担心他不能成为秦王。
由此可见,汉朝之所以兴旺发达,在于刘邦善于安抚民心。所以,用良策惠及百姓,是安民抚民;与民争利,则是害民虐民、与民为敌。因此,统一天下之人,应当以宽仁为根本。
任何事物都是辩证的,有严苛就有宽松,有繁琐就有简单。
自百家争鸣以来,各种思潮催生了各种流派,形成了思想大碰撞的春秋战国思想大解放时代,百川归海最后归纳为儒、道、墨、法四大流派。秦朝用法家思想统一全国,其实法家讲的是一个系统的程序,而道家则是放宽秩序,用自然之道不人为干涉政务,儒家则采用兼而有之的取中之道。
在秦法施行过程中,过度使用律条,缺乏变通,物极必反,所以秦朝灭亡了。
古人认为,周朝灭亡,并非秦朝灭了周礼,而是《周礼》不能适应新的历史潮流、新的生产关系。同理,秦朝的灭亡,不仅仅是汉朝灭了《秦律》,同样是《秦律》不能适应新型中小地主追求的利益。灭秦的不是汉朝,而是秦律不能适应新的时代。
《约法三章》告诉我们一个简单的道理,处理复杂的关系,用最简单的办法;处理简单的事物,从细微之处着手。 在历史的长河中,这样的智慧不断闪耀光芒。后世诸多朝代在治理过程中,也在不断权衡严苛与宽松、繁琐与简单之间的关系。
唐朝初期,统治者汲取隋亡教训,心怀“宽仁”。唐太宗李世民深知百姓疾苦,轻徭薄赋,推行一系列休养生息的政策。就如刘邦的“约法三章”,唐太宗简化律法,减轻刑罚,让百姓得以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发展生产。贞观年间,社会经济迅速恢复,出现了“贞观之治”的盛世景象。
而到了宋朝,统治者在政治制度上进行了诸多创新。一方面,为防止地方割据,采取了一系列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比如“杯酒释兵权”中用富贵换取将领们手中的兵权,制度可以简约而不可繁琐;另一方面,在文化、商业领域却极为宽松开放。宋朝文人地位极高,但也因此带来了文强武弱的局面,虽然文化艺术蓬勃发展,商业活动更是繁荣昌盛,城市经济高度发达,但也使宋朝长期处于强敌环伺的局面。这一宽一严之间,体现出宋朝统治者对治理之道的独特理解。
这种治理方式虽不完美,但事物总是在前进中不断完善提高的,作为后人,不可过分苛求。
《约法三章》所蕴含的道理,始终是后世治理国家、处理事务的宝贵借鉴。无论是治国理政,还是为人处世,都应懂得在复杂与简单之间找到平衡,以灵活变通的方式应对各种情况。
其实这其中还有一个自然之理便是“适者生存”的道理。任何法律与令条,都要与现实结合,在现实中产生,在现实中应用,在现实中改进,在现实中修改。政令永远依托在社会的实践中运行。
只要掌握了事物的真理,律令就会成为真理的翅膀与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