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的法律被一群小仙女垄断了!
80年时间,女性法律系人员比例从0上升到72%,上升速度太快了。按这个趋势,预计再30年,女性性别几乎可以全面覆盖了。
1946年法国立法放开女性出任法官,是男女平权的后果。
1970年代后平权法案推动法学专业女生入学率暴涨,天然带动司法从业者女性占比持续走高,2026年基层法官女性占比约72%。
文科法学专业女性生源占优,公职招考无性别限制,平权政策倾斜,慢慢地女性垄断司法了。
法国法律过分宽松,和罪犯共情,就是圣母太多导致的。
女司法人员多,危害早就出现了。
案例:未成年暴力犯罪极致轻判,再犯循环。
巴黎郊区多名14-16岁青少年团伙殴打路人、抢劫、纵火,有少年多次犯案累计作案20起以上。
少年庭绝大多数为女法官,多次仅判处社区服务、缓刑,不送入惩戒机构。部分少年释放1个月内再次暴力犯罪。
女法官心软,容易母爱泛滥,纵容罪犯。
在举个案例,家暴、离婚抚养权案件的单向争议。
大量离婚诉讼中,哪怕母亲存在疏于监护、轻微暴力行为,仍将子女抚养权判给母亲。
男性当事人诉求抚养费、探视权常被压缩。
部分男性舆论称女法官审判“情绪化复仇”。
案例:移民、财产类犯罪过度共情罪犯。
北非移民多次盗窃商铺,辩护方提出贫困、种族歧视等成长背景,基层女法官大幅减刑,引发本地居民不满,认为法律不保护普通人。
女性容易感性,漠视受害者。
需要警惕的,是司法岗位性别配比严重失衡。
当一类司法领域长期被单一性别占据,多思维思考的制衡机制会消失,审判标准容易走向片面。
健康的司法体系,需要男女从业者均衡搭配,用不同的生活视角、价值认知互相补足、互相约束。
法国还没认识到女司法从业者多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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