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份刑事裁定,看得人心里堵得慌。
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了一个叫裴某的死刑裁定。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案子并不复杂,但裴某走到这一步的过程,值得每个人看一遍。
先说他一开始干的“活儿”
1988年出生的裴某,初中文化,人生履历拿不出手——之前因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强奸,进去过好几次,2017年才刑满释放。出来不到五年,他又找到了“新方向”:帮电信诈骗团伙转移资金。
具体怎么操作?2022年7月开始,裴某和几个同伙开着车,在陕西咸阳、兴平一带到处跑,专门给诈骗上家做资金转账和支付结算。说白了就是帮骗子把骗来的钱倒几手,让警察追不到源头。
干这活儿来钱快。仅2022年7月16日一天,这个团伙就完成了49万余元的电诈资金转账,裴某自己分到了1000块。
一千块。买不了什么大件,但这钱挣得“轻松”,他大概觉得这是个好买卖。
可他没想到的是,警察已经盯上了他们。
抓捕现场到底发生了什么
2022年7月27日上午11点多,裴某开着一辆租来的白色大通商务车,带着几个同伙,跟另一辆车在兴平市一个景区附近碰头换乘。
他们不知道的是,民警一路追踪到了这里。
等涉案人员开始换车的时候,民警亮明身份围了上去,同时鸣枪示警。
正常情况下,枪都响了,该停手了吧?
没有。
同伙王某甲一脚油门加速逃跑,把一名巡逻民警撞开拖行倒地。裴某看到这个场面,在同伙的催促下,做出了一个让他后来再也翻不了身的决定——他驾驶商务车加速冲撞现场民警,直接从倒地的民警陈某身上碾了过去。
陈某被送到医院抢救,没能救回来。另外还有一名民警轻伤一级、一人轻微伤。
牺牲的民警是谁
后来媒体披露了更多细节。被碾轧牺牲的民警陈某,是兴平市公安局西城派出所副所长,43岁,二级警督,从警整整22年。
在出事之前,陈某带队追这条诈骗线索追了一个多月,蹲守熬了整整两天两夜。最后倒在那个景区停车场的时候,他被嫌疑人的车从胸口碾过。送医抢救四个多小时,人还是没留住。
43岁,正是一个警察经验最丰富、也最扛事的年纪。追了一个多月的案子,眼看就要收网了,人却没了。
从“帮信”到“死刑”,中间隔着一条人命
裴某的案子判决书里写得很清楚,他犯了两个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四千元。两罪并罚,执行死刑。
很多人可能不理解:他不就是帮人转了几笔钱、赚了一千块吗?怎么就死刑了?
关键不在于那一千块,而在于他鸣枪示警之后踩下的那一脚油门。
帮信罪本身确实判得不算重。根据刑法规定,帮信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裴某单日转账49万获利1000块,如果他就此收手、被抓后老实交代,大概率就是几年的事。
真正把他送上绝路的,是他在民警依法抓捕时,在公共道路上驾驶车辆冲撞、碾轧执法人员。这种行为触犯的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致人死亡的最高可以判处死刑。
陕西咸阳中院一审判决后,裴某不服,提起了上诉。陕西省高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报送最高人民法院复核。
最高法的复核结论说得很直接:裴某犯罪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极大,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共同犯罪中系罪责最重的主犯;同时具有多次犯罪前科,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依法核准死刑。
这一脚油门,碾碎的不只是一个人
这几年,关于袭警的新闻时不时就能看到。2021年3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袭警罪独立成罪,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裴某这个案子,比一般的袭警严重得多。他不是挥拳头、推搡,他是开着车往人身上碾。而且碾压的是一个已经倒地、失去反抗能力的民警。
最高法核准死刑,传递的信号非常清楚:执法底线不容挑战,拿执法人员的生命当儿戏,法律不会跟你讲情面。
反过来想,如果这种行为不严惩,以后谁还敢冲在抓捕一线?谁还愿意去追那些骗老百姓血汗钱的电诈团伙?一线民警每天面对的风险已经够大了,如果在法律上还不能给他们足够的保护,那才是真正让人寒心的事。
说句实在话
裴某这个案子最让人唏嘘的地方在于,他本来有很多次机会不走这条路。
刑满释放后,他可以选择找份正经工作,安安稳稳过日子。他选择了帮骗子转账。
被警察围捕时,他可以选择停车配合。他选择踩油门冲撞。
每一次选择,他都在往更深的坑里走。最后一次,他把别人的命和自己的命一起搭了进去。
43岁的派出所副所长,追了一个多月的案子,两个通宵蹲守,最后倒在了收网的前一刻。他的同事、家人,可能到现在都缓不过来。
而裴某呢?一审不服、二审上诉、最高法复核,法律程序给了他充分的保障。但证据确凿、罪行极其严重,这条路走到底,就是一个结果。
这件事说到底就一句话:法律底线在那里摆着,谁碰谁付出代价。不是所有的后悔都有用,有些油门踩下去,就再也没有回头的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