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曲周县,患有唐氏综合征的12岁女童萌萌(化名)被亲生父亲王某某猥亵。2026年10月19日,曲周县人民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三年。母亲刘女士认为判决未充分体现两项法定从重情节,正申请检察机关提出抗诉。
关键信息
12岁
受害女童萌萌年龄,患唐氏综合征
3年
一审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罪
2项
法定从重情节(律师指出)
事件经过
2026年10月19日
一审宣判,获刑三年
曲周县人民法院认定王某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法院表示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其构成强奸罪。
2026年4月29日
案件开庭审理
曲周县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开庭审理。
2026年2月3日
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曲周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猥亵儿童罪对王某某提起公诉,罪名较警方最初立案的"强奸案"有所变更。
2025年11月12日
检察院批准逮捕
经曲周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公安局对王某某执行逮捕。
2025年10月28日
王某某被刑事拘留
曲周县公安局以涉嫌猥亵儿童罪将王某某刑事拘留;此前王某某逃往外地,并谎称女儿受伤系心脏手术插尿管所致。
2025年7月10日
警方以强奸案立案
刘女士报案约一个月后,曲周县公安局以"强奸案"正式立案侦查。
2025年6月11日
母亲报案,诊断伤情
刘女士报案,警方带孩子就医,诊断结果为"处女膜陈旧性破裂"。
2025年6月8日
事发,萌萌被猥亵
刘女士因有事将萌萌送至王某某住处。当晚孩子返家后哭诉隐私部位疼痛,刘女士随即怀疑遭到性侵。
罪名为何从强奸降为猥亵
证据困境
强奸罪需证明性行为主观故意与客观实施
强奸罪(《刑法》第236条)与猥亵儿童罪(第237条)的核心区别在于是否存在性交行为的主观故意及客观实施。本案中王某某拒不认罪,加之案发存在时间间隔,客观上难以提取直接生物证据,法院在"强奸"认定上适用了"疑罪从无"原则。
证据效力
"陈旧性破裂"在司法实践中的局限
医院诊断结论为"处女膜陈旧性破裂",虽可证明伤害存在,但无法单独确定具体侵害方式与行为人,且王某某伪造了"插尿管"的替代说法(后经主治医师求证,插尿管不会造成此类损伤)。在嫌疑人拒不认罪、缺乏其他直接证据的情况下,检察机关以猥亵儿童罪起诉。
量刑差距
两罪量刑幅度悬殊
猥亵儿童罪法定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聚众、公共场所或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强奸罪基础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特殊情形可至十年以上。本案最终以猥亵儿童罪量刑起点区间(五年以下)执行,判处三年。
两项从重情节对照
从重情节
法律依据
本案情形
被害人精神发育迟滞
最高法、最高检2023年司法解释(法释〔2023〕3号)
萌萌患唐氏综合征,属典型精神发育迟滞
施害者系监护人
同一司法解释,硬性从重情节
王某某系萌萌亲生父亲,鉴定确认生物学父子关系
律师谭敏涛指出,上述两项均为法定从重情节,在量刑时"必须予以考量";家庭内部监护人性侵的主观恶性与社会危害性评价远高于普通案件。母亲刘女士认为一审判决三年未充分体现其严重性,正以此为由申请检察机关提出抗诉。
各方声音
受害者母亲
刘女士
"我们不服这个判决,目前正在写申请,请求检察院提出抗诉。"刘女士表示,萌萌现在状态不好,偶尔有异常举动,担心此事对本来身体就不好的女儿造成伤害。
来源:新黄河记者孙敏 2026年10月20日
律师解读
谭敏涛(北京市中闻西安律师事务所)
本案存在两个明确的法定从重情节:一是萌萌属精神发育迟滞,二是王某某系亲生父亲、负有监护职责。两点均是司法解释明确列明的从重事项,也是刘女士请求抗诉的重要理由。
来源:新黄河 2026年10月20日
法院认定
曲周县人民法院
王某某以寻求性刺激为目的,对幼女实施猥亵,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现有证据无法证明构成强奸罪;附带民事赔偿诉求(共计104284.21元)事实和法律依据不足,不予支持。
来源:判决书 2026年10月19日
抗诉能否改变结果
抗诉与上诉的区别
检察机关代表国家主动纠错
上诉由当事人提起,抗诉由检察机关提起,两者并行不悖。抗诉须以判决"确有错误"为前提(《刑事诉讼法》第228条),一旦成立,二审法院必须重新审理,不受"不加刑原则"限制,被告人量刑可能加重。
本案的关键变量
两项从重情节是否被充分采纳
刘女士已申请检察机关抗诉,其理由在于两项法定从重情节(精神发育迟滞被害人、监护人施害)在量刑中是否得到足够体现。截至发稿,一审判决尚未生效,王某某亦未当庭上诉。后续走向取决于检察机关对量刑是否存在错误的认定。
贵州贵阳:夫妻暗战
心中案
家庭内部性侵的举证困境
发现延迟
唐氏儿童表达能力有限,侵害难被及时察觉
萌萌因唐氏综合征语言表达受限,平时需专人看管。当晚只能模糊描述疼痛,刘女士第二天带去医院因孩子哭闹不配合而未能完成检查,延至6月11日才正式报案——事发到立案历时一个多月。
施害者反制
伪造说辞、潜逃外地,主动干扰取证
王某某报案后拒不到场,逃至外地,并托大嫂传话谎称"插尿管致伤"。该说法经警方向主治医师求证后被推翻,但证据已因时间推移而难以补强。家庭关系造成的信任结构,也使孩子难以在第一时间完整陈述。
证据困境
"一对一"场景与陈旧性伤情的双重局限
侵害发生在私密空间,无第三方目击,物证因时间间隔难以提取。"陈旧性破裂"的鉴定结论能证明伤害存在,但无法指向具体行为方式,最终导致罪名在认定上向证据可及的猥亵罪收缩。
类似案件判决参照
上海·继父案·2025年
继父猥亵儿童罪+强制猥亵罪,一审被判8年,二审维持
上海男子刘某涛多年猥亵继女梅子(案发时约11岁),2023年底曾当众威胁"当着你妈面强奸你又怎样"。2025年8月,虹口区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和强制猥亵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8年,二审维持原判。
判决结果:8年(含强制猥亵罪并罚)
湖北赤壁·亲属案·2026年
57岁男子两次猥亵哥哥家10岁孙女,认罪认罚,判3年
被告李某系被害人祖父的弟弟,两次趁机猥亵10岁小花,当庭认罪认罚,但此前拒不如实供述不符合自首条件。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判决结果:3年(亲属作案,认罪认罚)
山东兰陵·继父案·2026年
女子称9岁起遭继父性侵8年,检察院认定猥亵但已过追诉时效
张叙白(化名)2025年报案,检察院查明猥亵事实,但以追诉时效已过决定不起诉。当事人已向上级检察院申诉,要求以强奸罪追责。
结果:不起诉(追诉时效已过),申诉进行中
从未见过如此变态残忍的父亲。
中天阅全球
女孩从6岁起被43名亲友侵犯8年,亲生母亲却视而不见
访枫深聊影剧综
发现侵害后的维权步骤
1
立即就医并保留证据
尽快带孩子到正规医院进行检查,保留诊断报告;同时保存与施害者的通话记录、信息等。时间越久,物证越难提取。
2
及时报案,不要私了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法定代理人有权代为报案。切勿因亲属关系犹豫或接受私了,私了不会使犯罪行为受到刑事追究,且可能导致后续难以维权。
3
对判决不服,可申请抗诉
被害方对一审判决不服,可在判决生效前向检察机关反映,申请提出抗诉。抗诉由检察机关提起,不受被告人上诉"不加刑原则"限制。
4
民事赔偿可独立主张
依据《民法典》,可向法院申请撤销施害方的监护权,并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主张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