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内蒙古财经大学学生工作部发布的一则禁烟提示截图在网络流传,内容显示:全体在校生严禁在学校公共区域吸烟,违者将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取消评奖资格,并撤销当年已获评的各类奖励。消息一出,迅速引发热议。
根据通知截图,禁烟区域包括综合楼、教学楼、学院楼、图书馆、学生事务中心、学生公寓、餐厅、体育馆、校医院等。基本上除了室外露天区域,校内的公共空间都被纳入禁烟范围。处罚力度也不含糊:凡是上述区域存在吸烟行为,视情节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同时取消参评学年各类评奖、评优及助学项目的申请资格;对于当年已经拿到的各类奖励、评优等荣誉称号,一并撤销。
面对外界关注,内蒙古财经大学学生工作部工作人员回应潇湘晨报时表示,这个规定并非只针对学生,老师等教职工同样需要遵守不能吸烟的要求,另有部门负责管理。“学校现在是无烟校区,学校内吸烟也会存在安全隐患,所以学校严格要求此事。”工作人员说。他还补充,日常会有人检查学生吸烟情况,但以批评教育、制止为主,“处分达到条件也可以解除,不会一直跟着学生。”
事实上,内蒙古财经大学在禁烟这件事上并非临时起意。记者注意到,该校学生工作部公众号“内财大学工”曾多次发布建设“无烟校园”的相关通知,学校还曾邀请专家开展禁烟讲座。图书馆公众号上甚至设有“吸烟行为曝光台”,2026年4月就有一名学生在图书馆厕所吸烟,被禁止入馆一年并通报所在学院。
早在2014年,教育部就印发了《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要求“所有高等学校建筑物内一律禁止吸烟,也不得设置吸烟室”,在醒目位置设置禁烟标识和监督电话。
从这个角度说,内蒙古财经大学的规定有明确的政策依据,高校制定禁烟规定并无不当。广东金唐律师事务所廖振宇律师指出,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处分须与过错相适应。“撤销已获荣誉称号”条款可能过罚失当,容易引发争议。
这个说法并非没有道理。给予警告处分、取消当年评奖资格,属于针对当前违纪行为的合理处罚。但把学生此前已经合法获得的荣誉“翻旧账”撤销,等于用今天的行为否定过去的成绩,这在处罚逻辑上确实值得商榷。
也有评论指出,校园控烟工作应回归教育本身,少一些功利化操作。课堂之外,通过讲座、社团活动普及吸烟的危害,用真实案例唤醒学生对健康生活的认同,让拒绝吸烟成为发自内心的选择。学校可以设置分层处置方式——批评教育、安排校园公益服务、进行思想反思,实现行为纠偏。助学评审保持原有独立流程,只看家庭实际情况与学生综合学业品行,不与日常纪律表现挂钩。
话又说回来,校园禁烟的大方向没有错。二手烟的危害人所共知,宿舍、教室这些封闭空间更是重灾区。学校想管,是负责任的表现。但怎么管、管到什么程度,确实是一门学问。处罚的“板子”打多重,既要起到震慑作用,又不能让学生觉得“一刀切”“一棍子打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