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宋剑仁煽动民族仇恨获刑三年半,大快人心!
各位老铁,今天咱们来聊一个让人拍手称快的事儿。
8月26日,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了一起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案,被告人宋剑仁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消息一出,网友们直呼:判得好!
五年“作妖”,终食恶果
法院查明的事实触目惊心:从2020年到2025年,整整五年时间,宋剑仁在网络平台上注册多个账号、创建多个群组,专门干一件事——挑拨民族关系。
他怎么干的?利用各民族来源、历史、风俗习惯的不同,使用侮辱、造谣等手段,发表大量煽动民族仇恨和民族歧视的错误言论。这还不算完,他还利用自己在网络空间形成的影响力,多次对他人进行滋扰、纠缠、恶意举报,并在网上散播。
公安机关多次训诫、谈话教育,他仍然不改正。这叫什么?这叫冥顽不灵,这叫屡教不改!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有些“键盘侠”总觉得,在网上随便说说而已,能拿我怎么样?
宋剑仁的判决就是最好的回答:网络空间也是公共空间,网络言行同样受法律约束。
五年时间,多个账号,多个群组,大量煽动性言论——这不是“随便说说”,这是有组织、有预谋、持续性的违法犯罪行为。法院认定“情节特别严重”,一点不冤。
煽动民族仇恨,危害有多大?
咱们国家有56个民族,民族团结是国家稳定的基石。宋剑仁之流利用民族差异做文章,煽动仇恨、制造对立,这是在挖国家的墙角,是在破坏我们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
更恶劣的是,他还对他人进行滋扰、纠缠、恶意举报。这说明什么?说明他不光是嘴上说说,还有实际行动,对他人造成了实实在在的伤害。
认罪认罚,从宽处罚
当然,法院也考虑到了宋剑仁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罚。这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与温度——你犯了罪,法律绝不姑息;你认了罪,法律也给你改过自新的机会。
最终,三年六个月的刑期,既是对宋剑仁的惩罚,也是对所有人的警示。
吃瓜群众怎么看?
作为吃瓜群众,咱们得明白一个理儿:民族团结是福,民族分裂是祸。 任何试图煽动民族仇恨、制造民族对立的行为,都是在损害我们每一个人的利益。
网络上那些动不动就挑拨民族关系、制造对立的言论,咱们要擦亮眼睛,不信、不传、不参与。看到违法违规的,该举报就举报。
宋剑仁的判决告诉我们: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煽动民族仇恨,法律绝不手软!
为云溪区人民法院的判决点赞!为维护民族团结的每一个人点赞!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任何机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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