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新闻报道,7月25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携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携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垄断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51.79亿元。包括:没收违法所得16.58亿元;处以其2025年中国境内销售额469.58亿元7.5%的罚款,计35.21亿元。同时,还要全额退还强制扣除酒店经营者的订单储备金1.22亿元。

应当说,这次监管部门对携程的处罚力度还是比较大的。不仅给予了处罚,还要求退还强制扣除的订单储备金。对酒店经营者来说,也算是一次“意外”收获。因为,面对高度垄断的携程,这些酒店经营者敢怒不敢言,只能明知自身利益受损,也必须老老实实服从携程的利益掠夺。
携程被处罚,主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两个方面:一是以流量倾斜、权益支持等为激励,要求“特牌”酒店经营者开展独家合作,是典型的排他行为;二是强制“金牌”“无牌”酒店经营者给予“全网最低价”,否则,通过“调价助手”“挂牌通”等技术工具和人工手段调低价格。
携程敢这样做,能这样做,强行这样做,就在于利用在线酒店预订平台服务市场的绝对垄断地位、绝对支配地位,迫使酒店经营者做出利益让渡,迫使酒店经营者服从携程的统一支配,迫使酒店经营者做出排他行为。
携程的这种垄断行为,严重破坏了市场的公平原则,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破坏了公平竞争环境,必须严厉打击。

这次市场监管总局对携程的处罚,虽然金额达到了51.79亿元,看似数额不小。实际与携程的经营收入相比,仍然是小巫见大巫,只占携程中国境内销售额469.58亿元的7.5%,对携程来说,会有一定痛感,但痛感不会很强。因为,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携程仍然可以通过资本市场等获得足以弥补这一“损失”的收益,甚至远超“损失”。
不仅如此,携程在运行方面的低成本,也不怕这样的处罚。数百亿的销售额,需要投入的成本是非常有限的。所谓的给“特牌”酒店流量奖励等,也只是通过线上平台操作而已,是对其他酒店利益的损害,而非携程给予“特牌”酒店额外利益。
也就是说,所谓的各种流量激励,只是动动手指,而不是真的有什么特别的利益注入。而且,这种人为的强制行为,会让酒店经营者利益损害越来越大,盈利能力越来越低,从而使整个市场的秩序被携程的垄断行为冲得一塌糊涂。而携程则在这样的乱象中,获得更多利益。

为什么现在的酒店经营者普遍日子不好过,普遍经营状况不佳,除了酒店偏多,导致市场资源过于分散外,被携程等在线平台分走巨额利益,也是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如果携程获得的利益分配给各大酒店,相信很多酒店的经营会明显改善。携程带给市场的,是消费者的方便,而不是酒店经营者的利益扩大。
这也意味着,市场监管总局对携程的处罚,如果没有有效的跟进措施和办法,没有有效的监督手段和规则制约,携程仍然可以通过垄断获得垄断利益,仍然可以对酒店经营者进行其他方面的限制和牵制,迫使酒店经营者仍然受制于携程。
那么,如何才能让携程真正的改邪归正,真正的按照市场规则、公平竞争原则从事网上经营呢?笔者认为,除给予携程的垄断行为实施处罚外,还可以考虑将其拆分。
拆分应当是解决市场垄断更为有效的手段,是能够让垄断者失去垄断地位和垄断权力的,也是可以给其他平台经营者更多公平竞争机会的。只要竞争充分,酒店经营者的利益就有保证,市场秩序就能在平等经营和公平竞争中越来越好。

所以,建议市场监管总局和商务部等部门,能否认真调查研究一下,对携程等高度垄断的企业,实施拆分处理,避免他们继续利用垄断手段获取不该获得的利益与资源,从根本上解决市场垄断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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