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男子陈先生被债主周某用一条伪装成新闻的小程序链接持续定位跟踪。点击链接即触发位置授权,无需任何硬件设备,行踪即时泄露。两案当事人均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获刑。
306条
周某非法获取定位信息
近2万元
周某两个多月非法获利
6700余条
程序开发者彭某窃取位置信息
这条链接是怎么定位你的
1
伪装成新闻链接发送
在"极速定位"非法网站付费注册后,可将定位程序包装成任意新闻标题的小程序链接,内容可针对目标人物量身定制。
2
目标点击并触发位置授权
接收人出于好奇点开链接,弹出"允许获取位置"请求。一旦点击"允许",后台即抓取该时刻的精准地理坐标。
3
位置数据回传至付费方
获取的精准位置信息实时回传至注册账号,付费方无需接触受害人,无需在其设备安装任何软件或硬件。
4
重复发链接实现持续监控
通过多次发送不同伪装内容的链接,诱使对方反复点击,形成长期追踪——陈先生长达数月被掌握行踪。
注册者在这个网页上可以编辑一条新闻链接,比如"陈先生因涉嫌什么被起诉",通过微信发送给他,那么陈先生就会很好奇点开,点开之后便会弹出获取位置的授权。
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宋健
感觉身上像被装了定位器?扬州广陵检察院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南京零距离
用户点击"允许",行为就合法了吗
授权≠合法
欺骗性诱导导致授权无效
用户点击"允许"是因为对链接内容产生了合理信赖,并非知情同意定位。以伪造内容诱骗授权,属于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愿获取信息,不构成合法授权。
法律依据
位置信息属于敏感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8条将行踪轨迹列为敏感个人信息,须在"具有特定目的和充分必要性"下方可处理,且必须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
刑法边界
情节严重即触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刑法》第253条之一规定,违规获取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者处三至七年。
黑色产业链:从需求端到数据端
A
需求端:催债人、跟踪者
催债者、感情纠纷当事人等有跟踪需求的人,在非法平台付费注册,花费极低成本即可发起定位。
B
服务端:极速定位等非法平台
周某除自用外,还公开对外有偿提供定位服务,两个多月获利近两万元。网络技术骨干彭某开发该程序,累计获利4.6万余元。
C
数据端:海量位置信息流转
平台累计窃取位置信息超6700条,通过会员充值方式扩大传播,每条位置信息均可被反复售卖牟利。
司法结果
检察机关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彭某、周某提起公诉。法院判处彭某三年有期徒刑,周某一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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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零距离
同类案件:三种手段的法律边界
软件链接
江苏扬州:伪装小程序定位案
周某通过"极速定位"非法平台发送伪装链接,诱导点击获取位置,用于催债并对外出售定位服务。
判决:三年至一年有期徒刑(彭某/周某)
硬件设备
浙江象山:车底GPS定位器案
高某甲因私人感情纠纷、高某乙因商业怀疑,分别在同一辆车底盘秘密安装GPS定位器,两人互不知情。
判决:浙江象山县检察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提起公诉
如何判断和应对非法定位
排查陌生链接点击记录
回想近期是否点击过来源不明的"新闻""情侣共享""家人定位"等类型链接,并在手机浏览器历史中确认。
检查位置权限授权记录
进入手机"设置→隐私→位置服务",查看有无陌生应用或小程序被授予位置权限,发现可疑项立即撤销并删除。
检查车辆底盘
如怀疑被硬件定位,可检查车辆底盘隐蔽位置是否有异常粘贴物;也可借助专业检测仪器排查。
保留证据后立即报案
截图保存可疑链接、通讯记录及定位设备照片,携带证据到辖区公安机关报案,警方可依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立案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