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一种被网友称作“反向离婚”的现象慢慢进入大众视野。它和夫妻感情破裂、矛盾决裂的普通离婚不一样,很多家庭选择办理离婚手续,出发点并非过不下去,而是为了应对房产、购房资格等现实政策。
深圳房产政策门槛较高,对购房套数、首付比例、贷款利率都有明确限制。部分已婚家庭,受家庭名下已有房产影响,失去再购房资格,或是要承担极高的首付与利息。于是有夫妻选择协议离婚,把房产归到一方名下,另一方恢复无房身份,以此获取新的购房资格。
这类离婚大多属于协议离婚,双方私下依旧共同生活,财产、抚养也提前做好口头或者书面约定。对外是离婚状态,实际依旧维持婚姻家庭模式,这就是坊间所说的反向离婚,也被大家叫做“政策性离婚”。
不止深圳,国内不少一二线城市,过去楼市调控收紧阶段,都出现过类似操作。不少家庭为了争取购房名额、降低交易成本,走上假离婚这条路。看似钻了规则空子,背后却埋藏着不少看不见的风险。
法律层面并不承认所谓“假离婚”。只要在民政局完成离婚登记,就是具备法律效力的离婚。一旦手续办完,如果一方临时反悔,拒绝复婚,另一方很难依靠口头约定维护自身权益,财产分割很容易出现纠纷。
现实里已经出现不少惨痛案例。离婚之后,一方转移财产,拒绝履行当初的私下约定,伴侣人财两空。哪怕双方初衷只是为了买房,法律不会考量当事人内心真实想法,只认登记文书。
近些年深圳相关部门也注意到这类现象,不断补齐政策漏洞,对离婚之后的购房资格加以约束,遏制借离婚炒房、套利的行为。政策不断收紧,也让反向离婚的操作空间持续缩小。
房子固然是家庭重大资产,但婚姻和财产不能拿来博弈。为获取政策红利拿婚姻做筹码,把希望寄托于口头承诺,本身就充满不确定性。家庭规划,更应当守住法律底线,避开暗藏的风险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