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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邦没当过一天沛郡人---泗水郡更名沛郡真伪考辩

泗水郡更名沛郡真伪考辩 湖西散人 关于秦泗水郡是否在汉高祖时期更名沛郡,曾长期存有争议。《汉书》笼统记载沛郡为“高帝更
泗水郡更名沛郡真伪考辩
湖西散人

关于秦泗水郡是否在汉高祖时期更名沛郡,曾长期存有争议。《汉书》笼统记载沛郡为“高帝更名”,后世裴骃《集解》引汉魏时代的文颖曰:"泗川,今沛郡也,高祖更名沛″;《水经注》更细化为“汉高帝四年改泗水为沛郡”。但结合《史记》明文记载、汉初政区格局、出土文物实证综合考证,刘邦在世之时,从未有官方将泗水郡更名沛郡的建制史实,班固“高帝更名”之说实为后世笼统追溯,并非汉初真实行政记录。清代考据学者如王国维等早已证实,《汉书》中大量“高帝置(更名)”的郡国记载,多为汉代人对汉初建制的泛称,并非刘邦在位时的改制。

一、高帝四年无更名基础,时空逻辑完全不成立

所谓“高帝四年改泗水为沛郡”,是中古地志流传的说法,无汉代一手史料支撑,且与史实严重相悖。

其一,泗水郡是项羽的最核心领域,汉四年(前203)泗水郡大部分区域仍掌控在项羽手中,无更名改郡的客观条件。楚汉战争相持阶段,刘邦仅控制泗水郡的局部区域,绝无可能对敌方核心郡级行政区实施官方更名。

其二,《史记·绛侯周勃世家》明文佐证,汉五年项羽败亡后,泗水郡建制依然存在:“籍已死,因东定楚地泗水、东海郡,凡得二十二县。”
项羽自刎、天下初定的汉五年,正史仍沿用“泗水郡”原名,直接推翻“高帝四年更名沛郡”的说法。可见所谓四年更名,纯属后世附会推演。

其三,至多存在这种可能,刘邦在占领的部分泗水郡区域以他的老家沛县的名字命名为沛郡,但这也是算是新置而不是《汉书》记载的更名。不过,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

二、高帝六年政区铁证:楚国辖郡无沛郡

沛县所在东部地区为同姓诸侯王封地,原泗水郡核心区域,在汉六年(前201) 被正式册封给楚元王刘交,为楚国封地。《汉书·楚元王传》明确记载:“汉六年,既废楚王信,分其地为二国,立贾为荆王,交为楚王,王薛郡、东海、彭城三十六县”。刘交楚国仅辖彭城、东海、薛三郡,根本没有“沛郡”建制。

彼时原泗水郡地域,归入楚国后改称彭城郡,为王国支郡,并非汉廷直辖郡。出土实物也可佐证:徐州狮子山楚王陵出土“相令之印”封泥,证明汉初相县只是彭城郡下辖普通县。

而汉五年,韩信的楚国治所为下邳不是彭城,泗水郡没有改为彭城郡的必要,故韩信楚国仍然是泗水郡,不是彭城郡,更不是沛郡。



三、高帝末年政区铁证:中央直辖郡无沛郡

刘邦在位期间的全国行政区划,《史记・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汉书・诸侯王表》有明确、权威的记载:"高祖末年,汉独有三河、东郡、颍川、南阳,自江陵以西至蜀,北自云中至陇西,与内史凡十五郡。"

高帝末年,汉朝中央仅有十五直辖郡,以关中为根基,控巴蜀、陇右、河套及中原腹地。沛郡所在的楚国旧地根本不在上述范围。当时是汉朝楚王国的地盘,西面至关中还隔有梁国、淮阳国。

综上,直至刘邦驾崩,官方行政区划只有泗水郡(汉初残留)、楚国彭城郡,自始至终无沛郡之名、无沛郡之制。也就是刘邦从未当过一天沛郡人。
汉直辖十五郡分布图

三、班固记载谬误:泛称汉初,非实指高帝当朝

《汉书·地理志》“沛郡,高帝更名”的记载,是后世史家典型的笼统溯源笔法,并非精准史实记录。清代考据学界早已定论:《汉书·地理志》中记载“高帝置(更名)”,大都并非刘邦在位时完成,只是班固将汉初草创阶段的所有政区调整,全部统归于高帝名下。


这种表述,是后世地理沿革的简化概括,不具备即时史料价值,不能作为汉初建制的直接依据。学界最新结论是班固记载的“高帝置”的郡仅仅只有一个豫章郡未被推翻。见下图:


仅举三例说明下:
《汉志》:泰山郡,高帝置。岳麓秦简出现「泰山守」;秦封泥 “泰山司空”,铁证为秦郡;全祖望:秦齐郡析出泰山,楚汉间改称博阳郡,高帝四年属汉,只是把博阳郡改回秦旧名泰山,不是新置郡。班固误把 “复名” 当成 “新置”。(下见图)

《汉志》:东海郡,高帝置。证据:《史记・绛侯周勃世家》:“籍已死,因东定楚地泗川、东海郡”。项羽灭亡前,东海郡已经存在,是秦旧郡。班固误记作 “高帝置”。
《汉志》:常山郡,高帝置。秦有恒山郡(避文帝刘恒讳,汉改名常山)。《史记・张耳陈余列传》秦二世元年,赵王武臣“使李良略常(恒)山”“(陈)余北收常(恒)山兵,得数万人”,秦已有恒山郡。汉文帝时期改名常山郡。恒山郡也见于岳麓秦简,因此班固写 “高帝置”,实非。(见上图)
同样,对于《汉志》:“沛郡,秦故泗水郡,高帝更名”的记载,依据前文的分析,高祖在世没有沛郡,班固的记载自然也是错误的。“高帝更名”在这里也是代指汉早期更名的意思,准确一点的说沛郡的成立应该是“新设”或“复置并改名”更恰当。

四、沛郡真实建制时间:景帝三年削藩之后
结合所有一手史料与政区演变逻辑,沛郡正式设立、取代旧彭城郡的西部区域,始于汉景帝三年(前154)。
七国之乱爆发,楚王刘戊参与叛乱兵败伏诛。景帝推行强干弱枝、拆分诸侯的国策,大肆削减楚国封地、分割王国支郡,《史记・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而汉郡八九十,形错诸侯间,犬牙相临,秉其阸塞地利,强本干,弱枝叶之势,尊卑明而万事各得其所矣”。从楚国彭城郡南部析出土地,正式设立中央直辖的沛郡,以汉皇的老家沛县命名,郡治相县。沛郡正是分离、间隔楚国和梁国的,使其互不接壤(“形错诸侯间”)。
至此,“沛郡”才真正登上历史舞台,这也是学界公认、贴合所有正史与实物证据的唯一结论。
直至汉武帝元朔六年(前123年),沛郡才第一次出现在史书中(非书中编排顺序,是出现时代顺序),《史记·淮南衡山列传》:“事下沛郡治”。

结语
《史记》原文、汉初十五郡格局、楚国三郡建制、出土秦简、封泥实物四重铁证,可明确定论:
刘邦在位期间,无任何官方更名泗水郡为沛郡的举措。高帝四年更名之说为中古地志误传,《汉书》高帝更名之说为汉初置郡的代名词。真正的沛郡,是汉景帝三年平定七国之乱、拆分楚国后新设的中央直辖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