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是一个结构性矛盾造成的,按照劳动法规定,职工应该按照8小时工作制进行报酬结算,医疗也是一样,但病人生病,不可能只在白天诊治,晚上医生都回家,所以理应晚上和白天一样进行医疗照护,也就是说医生应该分三班,每班相同人数,晚上和白天一样上班8小时,但如果这样,医院各个配套科室都要随之变成三班上班,这就带来了很多问题。
1、医疗资源本身就紧缺,医院医生和护士很难分配到三班还能维持医院运转,医疗是一个需要多人协作的职业,人数平均分会导致很多事情难以完成。
2、很多医疗活动只有白天做,比如各种操作,各种手术,晚间做肯定不如白天做好,而且大部分白天上班的医生还要兼顾病房和门诊,如果平均分意味着白天上门诊的医生数量下降,导致门诊医生不足。而且医生分三班意味着辅助科室以及行政也要分三班,这也是无法实现的。
3、分三班会降低工作效率,毫无疑问,晚间的效率肯定不如白天,如果把夜间变得和白天一样进行各种诊疗,患者的睡眠会大大的受影响,病人也不愿意。
所以很多医院最后只能采取白天上班兼晚上值夜班这种模式,而这样意味着超出劳动法范畴进行工作,在班上上夜班医院不会提供免费饮食,所以夜班当天的晚饭大部分由上级医生掏腰包请客,其实大部分情况下夜班费还抵不了伙食费,如果连这些夜班费也不给的话,可能无法维持目前实际进行的医疗模式。但发放的话则会判为违规。
那为什么夜班费已经发放了这么多年,最近才会被提出来引起热议呢?这才是需要思考的问题。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