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愤怒”!近日,湖南,妻子为躲家暴外出打工,丈夫向女儿追问妻子下落,但女儿为了保护母亲,就是咬紧牙关不说!结果男子恼羞成怒,抡起椅子猛砸女儿,逼女儿说出母亲的地址!但女儿“宁死不屈”,被男子用椅子砸晕过去!网友:怎么下得去手?
原来,丈夫脾气很暴躁,心情不爽就会打妻子出气!(来源:四川观察)
妻子有报案过,但家暴行为也是教育为主,事后丈夫打得越来越狠!
妻子再也受不了丈夫的痛打,留下女儿跑到外面打工!
当然,妻子也放心不下女儿,还是会私下和女儿联系!
而女儿一直假装自己不知道,但还是被男子发现了!于是男子就逼问女儿妻子的下落?
可女儿知道,如果自己把母亲的地址说出来,母亲肯定要被毒打,于是她为了母亲着想,就是不说。
男子大怒,上去就把女儿打倒在地,可还是觉得不解气,又抡起旁边的椅子,狠狠砸在女儿的头上!
女儿吃痛,但知道反抗不了,只能抱着头求饶!
但男子丧心病狂!他抡起椅子朝着女儿的头上砸了好几下,直到砸到女儿没了反应为止!
此事引发了热议,有网友说,太气人了!这样的老公,父亲,一定将他告上法庭,就算是亲人,也不能放过他,不然的话会有生命危险!这已经是故意杀人了!
也有网友说,我的个妈妈呀,这个妈妈跑了,让女儿接受家暴,你咋不把孩子一块领走?我也是母亲,我一定带着孩子逃,哪怕逃到远处,我捡破烂给孩子口饭吃呢!也好过让她也生不如死!
还有网友说,这就是故意杀人、这就是故意伤害,为什么家暴就不处罚呢?虎毒还不食子呢,这个变态的父亲竟然如此暴打自己的女儿,有视频为证希望警方把他抓起来判刑!
那么,家暴在法律上是怎么处罚呢?
对于家暴的处罚:如果构成虐待罪的,一般判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情节轻微的,公安机关只会对进行治安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一般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260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现在女儿的伤情暂时未知,如果构成轻伤以上,要对这个父亲判刑!
女儿当时该多无助!这样的人必须抓起来,不能用家暴掩盖故意伤人的事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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