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社会,为什么有人宁愿自行解决纠纷、甚至选择吃哑巴亏,也不愿采取法律手段维权?
对于打工族而言,恐怕没有人不知道劳动仲裁,这是解决劳动者权益的合法途径。
然而事实是,经历过的人往往对此失去了信心,归根结底,不是不相信法规,而是有些相关人员不作为。
一件事一拖再拖,尤其当你和一个有影响力的公司叫板时,给人的感觉,法规成了某些人制约弱势群体的工具。
最终,弱势群体消耗了大半年时间,依然拿不到一个满意的结果,于是他们不敢去、不愿去、也去不起。
毕竟,耽误的大半年时间,其损失是多少?
法规的显著特征具有约束性,但是在明显的不公正事件中,相关人员不应该拿起法规,制约本就走投无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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