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德义私搭浮桥被判刑,这件事仍被持续关注,关键点在于黄德义的说法,和刑事判决书中的描述有很大不同,真相扑朔迷离!
首先我们来看这件事的争议点:
黄德义私搭浮桥被判“寻衅滋事罪”,原因是黄德义强行收费,村民存在被迫缴纳的情况。
有村民说:法院判定的2万元退款,后来村民又主动给了黄德义。
还有人说:黄德义搭建浮桥后,把本来可以通行小汽车的小路挖坑,让车辆只能过桥缴费,这是“恶意修桥”。
当地村支书说:黄德义在网上的说法,和实际情况有很大出入,我说这话可以负责。
那么,修桥收费是否合理?
按理说,我们不能因为黄德义搭建浮桥的动机,来评判他有罪非罪,而是说,他有没有强拿硬要,这才是判定关键点。
另外,黄德义私自搭建浮桥,也反映出一个突出问题,那就是当地相关部门,应加强私桥的管理和监督。
而修桥便民工作,本应是当地相关部门的职责所在,如果线路规划合理,也就不会存在私人修桥的情况了。
如今,“浮桥罗生门”越闹越复杂,无论如何,希望后续能看到更为客观、公正、令人信服的处理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