烂尾楼现象频出,谁来兜底最合适?
预售制度虽然是地产公司提出来的,但是这种提前销售的方式,是国家相关部门认可和支持的,否则地产公司不敢这么干。
房子预售后,也是有明确的国家监管部门,另外,购房者的预售房款,基本都打到了国有银行指定账户。
所以,监管部门有责任和义务监管地产公司,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利。
如今,烂尾楼现象并得个例,消费者的利益很难得到保障,相关部门是该完善预售房新的保障措施了。
比如说以前的三方合同(地产公司、银行和购房者),可以改成四方合同,让监管部门介入其中,
或者,直接把监管责任划分到银行头上,一旦房子无法按时交付,监管者就无条件拿出合理的赔付方案,给购房者一个满意的答复。
总之,无论从哪方面来分析,烂尾楼兜底应该由相关监管部门来解决,而不应该让购房者去承担难以承受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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