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宠物狗咬人事件”引发了连锁反应,这几天很多地方展开了声势浩大的“捕狗”行动,看罢触目惊心!
坦白的说,我不太认可这种治标不治本的管理方式。
空谈无益,先来看看外国人的宠物犬相关管理规定:
在德国,饲养宠物犬前需进行培训,且取得相关饲养证书后方可合法饲养,
在公开场合遛狗需栓狗绳,烈性犬需戴嘴罩,定期给宠物犬打疫苗等等,违反规定就会面临高额罚款。
有人说:风俗不同,别拿国外的规定说事!
那么咱一起来看看国内香港的宠物管理规定,这个更为严格:
1.公共场合不拴狗绳最高罚款2.5万,且监禁3个月!
2.不给宠物犬打疫苗罚款1万!
3.宠物犬公共场所大小便,主人不及时清理罚款5000!
4.宠物犬不得进入餐厅等人流密集场所,否则狗主人和场所负责人各罚1万,另监禁3个月!
5.饲养宠物后无故弃养监禁6个月!
6.虐待宠物犬等动物罚款20万且监禁6个月 !
对比后会发现,目前很多地方仍缺乏有效的宠物管理方法,出事后“一刀切”,拿狗说事而忽略对狗主人的约束,显然不够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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