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2人串联多名业主“超级上访”,结果因违反规定,不但问题没解决,反而被行政拘留7天!
很多人在一知半解的情况下,对这样的处罚表示不理解,而忽视了问题的关键点,那就是“超级上访”。
“超级上访”通俗的说就是越级上访,没有按照指定流程办事。
其实早在明朝就有了“超级上访”的规定,不过那时候的通俗叫法是“告御状”。
《大诰》中有明确规定,大概意思是说百姓受到欺压但得不到公正判决,可以携带《大诰》来宫中告状。
到了清朝,告御状叫做“京控”,《大清律》规定:百姓含有冤抑之事,应该先去州县衙门具控。
如果不经州县,直接来到京城控诉怎么办?“交刑部讯明,先治越诉之罪”。
每个时代都有不同的规定,但大致意思是不变的,正常流程是要经过地方,如果地方办结不公正,才可以上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