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仅退款”占便宜18.3元,最终赔偿商家300多元,这位站在被告席上的“大聪明”悲催了!
3个月前,山东成武县乔某在某平台购物,看上了一款防晒衣,于是当即以18.3元下单。
收到货后,乔某故意以“质量有问题”为由,申请平台介入并要求退款不退货,很快获得了平台支持。
乔某是高兴,但是商家不愿意了,要求乔某要么把商品退回,要么补回货款。
乔某直接拒绝了商家并言语嘲讽,商家一听气 炸了肺管子,反手把乔某告上了法庭!
相关部门经过调查,最终支持商家的诉求,乔某不仅要支付18.3元货款,还要承担300元调档费和25元诉讼费!
如今,多家平台陆续有了“仅退款”功能,初衷是为了更好的服务消费者,而不是为“占小便宜”开通绿灯。
对于商家来说,保证商品质量并不断完善售后服务,这是经营的基本前提,
而消费者在维护自身权益时,也应该建立在合理并合法的基础之上。
只有这样,网络购物才能给我们带来更好、更轻松的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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