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还没宣判,一场版权之争闹上法庭
影视改编谈好版权却半路搁置,最后成片撞了原创故事,这到底算不算抄袭?这起围绕电影《最后的真相》的著作权官司,引发不少网友讨论。
事情要从几年前说起,作家蔡寞琰在2018年就发布了一篇纪实风格文章。2020到2021年间,这部电影的制作团队主动找到作者的编辑,商量购买故事的影视改编权,可后续项目搁置,签约也不了了之。谁能想到,2023年这部电影如期登陆院线,黄晓明既是主演也是本片监制,最终拿到五千多万票房。
看完影片之后,蔡寞琰发现电影的核心故事框架、人物设定,和自己早年发布的文章高度相似。故事主线都是一名按摩女性与老年男子产生纠葛,老人意外离世,围绕案件展开辩护;女主童年留有容貌创伤,母子关系紧张,老人的子女也极力反对二人来往,律师还前往按摩场所实地调查取证。
发现多处重合之后,作者委托编辑和制片方沟通。但片方并不认可抄袭一说,认为两者原创表达有明显区别,只愿意拿出5万元进行和解,双方没能达成共识。黄晓明一方则表示,他们团队主要负责演员和投资相关事务。2026年9月,案件在北京东城区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原告提出诉求,要求对方赔付200万元并且公开致歉,被告名单里包含黄晓明参与创立的传媒公司。
不少网友也感慨,原创内容创作本就来之不易,辛辛苦苦写出来的故事,谈完改编之后被直接拿来使用,换谁心里都难以接受。老话讲,“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影视行业蓬勃发展,离不开千千万万原创作者的灵感支撑。
当然,如今只是立案阶段,并没有最终判决,是否构成侵权,一切都要等待法院给出公正结果。版权不是一句空话,尊重原创,守住创作底线,影视行业才能长久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