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未成年到底怎么了?广东清远,一女子在网上哭诉曝光,自己8岁的侄女在公园的厕所内被一名13岁的男孩陈某某性侵,当天父母选择报警,因为其不满14周岁,警方不予立案,现在男孩已经返回上课。
(素材来源:澎湃新闻)
女孩的家属反映,事情发生在2月26日下午,两人是毫不相识的关系,事情发生后,女孩父母当天就选择报警。3月18日,派出所民警告知,由于陈某某不满14周岁,无法追究其刑责,故对此案不予立案。
根据《不予立案通知书》显示,陈果的家属提出控告陈果被强奸一案,阳山县公安局经审查认为符合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故决定不予立案。
真的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对于未成年教育问题,我们真的应该重视起来了。
从小时候的“孩子他还小你跟他计较什么”到法律社会方面的“涉性侵者未满14周岁,警方不予立刑案”,未成年人保护法应是用来保护未成年的有力武器,而不是成为未成年人犯罪逃避责任的工具!现代社会这种行为越来越多,应该给予受害者保护而不是给犯罪者施暴者提供庇护!
我们知道,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初心是好的,想的是要保护那些还没成年,心智和身体都还在成长中的孩子们。毕竟,孩子们对很多事情的理解还不够成熟,可能不完全明白自己行为的后果。
但是,当这些孩子做出了一些严重的错误,比如性侵犯,这时候事情就复杂了。法律给予的保护,在这种情况下好像变成了一种“庇护”,似乎是在帮助犯错的孩子逃避应有的惩罚。这就让受害者和他们的家人感到非常无力,感觉好像正义都不是为他们服务的。
这种情况确实让人心里不是滋味。我们都希望未成年人能在一个安全、健康的环境中长大。但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了那些受害者的感受和权利。
毕竟,每一个人,不管年龄大小,都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MCN首发激励计划#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