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将女子拽下电动车的后续出来了,双方各打五十大板!相关的执法人员也受到了处罚,可这样的结果看上去,更像是谁闹谁有理,我认为这并不公平!
在海口女子被交警拽下电动车的事件中,初看视频可能会让人觉得交警的行为过于粗暴,尤其是当看到女子高喊“我配合”的时候。但随着警方发布的通报内容,舆论出现了反转。
重点就在于交警劝说6分钟仍无效后,口头警告其若不下车接受处罚将采取强制措施,萧某某仍然拒绝,随后交警将其强制带离电动自行车。
而根据后续来看,通报称,现场执勤警力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驾驶非机动车闯红灯违法行为予以罚款50元,萧某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而对于执勤警力的问题,公报也表示执法不规范,交警支队已对相关人员进行处分处理
其实争议最大的,就是执勤交警为什么会受到处罚,不少网友甚至跑到海南交警的视频账号下面进行留言和质问
有网友表示:如果真是劝说6分钟无果交警才采取强制措施这样的叔叔应该表彰。不能给处分会寒了叔叔的心让他们以后执法畏首畏尾。
还有网友质疑:如果说执勤民警处置的不对,就请领导们教一下遇到不配合的时候到底应该怎样操作?
其实真不怪网友会提出质疑,闯红灯是违法行为,配合交警执法是公民的义务,不要觉得拒不配合下车,就可以抵赖,更不要不把交警的警告当回事,往严重了说这叫抗法,交警有权采取强制措施。
交警应该依法执法、规范执法,但不能苛求他们“完美执法”。根据通报,涉事女子最终被罚款50元,接受批评教育。而涉事交警则因为执法不规范而受到处分。但问题是,交警一劝说、二警告、三采取强制措施,究竟错在哪了?
如果没有前面的采取强制措施,会有后面的“我配合”吗?
#海口交警回应将女子拽下电动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