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严惩!湖南张家界,在一辆载满游客的大巴车上,导游突然对着正在驾车行驶的大巴车司机连踹三脚,后来赔给司机3000块钱打算私了,但大巴车车主得知此事后,坚决不退让,表示该拘留拘留,不接受赔偿!
根据知情人描述,当时大巴车上都是来旅游的旅客,由于导游推销的业绩不好,再加上当时刚好司机走错了路,本来左转就能进大门,结果直走需要掉头回来,导游就把自己的怨气发泄在司机身上
只见车内监控显示,导游连续对着驾驶的大巴车司机踹了三脚,前两脚踹在肩膀胳膊上,第三脚直接踹到了脸上,虽然听不清他说了什么,但也能想象到当时应该导游说不出什么好话,而司机则是把精力放在驾驶安全上
很快,车上的旅客将导游拉开,最后赔偿了3000块。
不过,事情还没完,大巴车主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这个司机太老实了,当时赔了3000块钱,双方聊一聊就算了,但这实在太危险了,这不是3000块钱的事,如果在高速上后果不堪设想,这些钱他可以马上退回去,就想让他该拘留拘留
对此,网友也是站在车主这一边,甚至不少网友来到湖南交警的视频账号下面留言,希望能够严惩这名导游
说实话,看到视频中导游的举动,换成谁都会生气,导游在行驶中的大巴车上对司机施暴,不仅仅是对司机个人的身体和心理伤害,更是对全车乘客生命安全的极大威胁。此事绝对不能简单地用金钱私了了事,必须严肃处理,依法追究导游的责任
一方面,导游的不当行为是对司机职业尊严的严重侮辱。无论业绩如何,导游都没有权利对司机施暴。这种行为不仅反映出其个人素质的低下,也损害了整个导游行业的形象
更严重的说,这种行为严重危及公共安全。司机正专注于驾驶,导游的暴力行为可能导致司机分心,进而引发严重交通事故,危及车上所有乘客的生命安全
从之前类似的案例就可以发现,在大巴车行驶过程中对司机施暴,可能导致司机无法正常驾驶,从而引发交通事故,危及车上乘客的生命安全,因此,导游的行为可能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除了刑事责任外,导游还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司机和车主可以向导游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因其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虽然导游已经支付了3000元的赔偿金,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可以逃避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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