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信女?湖北武汉,男子和同学到美食街吃饭,突然一名女子上前拉住男子,二话不说就抢夺男子的手机,大声喊偷拍,整个气氛是否尴尬,可男子更冤枉:你戴着口罩帽子谁拍你啊?
男子覃先生介绍,当天他考完试,就和两名女同学来到美食街买饭吃,当时拿出手机,在商业街上拍了一张商铺照片,本打算是发给同学挑选,而这名女子,刚好出现在图片左下角,自己完全不是故意的,更何况,对方还戴着帽子和口罩,整个人几乎捂得严严实实
可即便如此,女子发现男生照相后,直接就走过来抢夺手机,大声喊自己被偷拍了,要求覃先生撤销照片,并且删除相册
由于女生的说话声,当时整条街都望向这边,即便覃先生删除了街道照片,对方却依然不罢休,最终两人争执了近一个小时,这才离开
有网友表示可以沟通删除,但不能说人家偷拍,这是两个性质
还有网友说,有时候别太把自己当回事,否则会很痛苦
那从法律角度来看,覃先生的行为是否构成偷拍呢?
根据民法典规定,未经他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的肖像,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但是,在公共场所拍摄一般情况下不构成对他人隐私权的侵犯。
法律上通常认为,在公共场所,个人对隐私的合理期待较低。因此,如果一名路人在拍摄过程中无意中入镜,且拍摄的内容没有明确展示或损害其隐私,一般不构成侵犯隐私权
按照覃先生的描述,他是在公共场所拍摄一张商铺照片,并无恶意或特殊意图,而该女子恰好出现在图片的左下角,而且她还戴着帽子和口罩,几乎没有暴露个人特征。
根据上述法律条款和合理期待原则,覃先生的行为不构成偷拍,反之,男子覃先生在删除照片后,对方仍然纠缠不休,则有可能涉嫌骚扰
最后这里也提醒大家,在公共场合拍摄时,尽量避免将无关人员拍入镜头。如果发生误会,尽可能以冷静和理性的方式进行沟通,避免冲突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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