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独有偶,就在9个月前,东鹏控股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9月18日收到董事孙谦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孙谦先生因工作需要,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
不到一年时间,先后两位独立董事辞职。是真正工作需要吗?当然是,公告说得明白,独董的辞职原因是很清楚的。
不过有没有其他原因,如独立董事不能么香了,这就难说了。
中国证监会于2001年给独立董事所下的定义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很长一段时间,所谓的公司独立董事都是公司关系户,被称作不做事、不担责只收钱的人。可自2021年11月,随着广州中院宣告,康美药业等相关被告承担投资者损失金额24.59亿元。5名独立董事被判承担5%至10%不等的巨额连带赔偿责任,金额分别为1.23亿元、2.46亿元,独董就不再那么香了。
如果财务管理严格,制度明确,真正给独董权限还好;倘若只是负责一年签几次名,如果公司一旦财务状况不好,一不小就会担了责任。
好赚的钱谁也想赚,风险大回报少的钱谁都不愿赚。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