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警官突然翻看了记录和系统内容,发现我过去十年,有个三次的未及时报备临时住宿登记表,有过2次警告1次罚款,后来就不去报道了,我以为是小事,就如实说了有时候赶着回家就没有去办理,住所很稳定,殊不知工作人员告知不可以这样理解,看了出入境的章页,并推敲了我是不是基本没去报道过。
后续警官说要跟领导反馈这个事情,让我回去等通知,过了1个月都没有任何消息,后来去出入境询问,反馈领导驳回了。理由是惯性不按照出入境管理条例在华居留,不给予审批!
以上的案例分享给到大家,希望大家能提高警惕,严格遵从出入境管理条例。不要因小失大~
你还遇到过哪些让你意想不到的拒签理由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