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算不算恶意竞争?这次回老家,闺蜜两口子来看老爸,中午去了嫂子打工的饭店就餐,一到那让我很吃惊,上次来还门庭若市呢,这次怎么这么冷清。一打听才知道原委。这镇上同等规模的饭店共3家,承接着全镇的红白喜事,升学宴,满月酒,嫂子工作这家老板态度好,菜做的好吃且量大,所以生意异常火爆。于是那两家联合起来,想搞垮这家,十里八村的只要一听说谁家要办事,那俩老板便带着一箱酒,一条烟登门拜访。很容易把东家搞定,即便已定好嫂子干活那家,也会因这点小恩小惠易主。但嫂子说她这的老板人品好,从不和他们计较,还说做生意以诚为本,不能昧着良心坑人。这我可得说两句了,人家已经明目张胆的来抢生意了,就是恶意竞争,你得找市场监督部门,找消费者协会,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维权,千万别做东郭先生,一味听之任之,只能是死路一条。真希望我下次再来时,看到这三家和气生财,良性竞争,让我们小镇的营商环境大为好转,经济日益发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