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游乐园,60岁的黄大妈陪着孙子逛园。孙子玩得高兴,喊奶奶一起滑滑梯。
大妈心想:不就是个滑梯,小孩子都能玩,我肯定没问题!
她直接上去,一连滑了三四趟。谁知道最后这一趟,下滑速度太快,一头撞在尽头的海绵缓冲墙上。小孩子撞上没事,成年人体重不一样,当场听见腰“咔嚓”一声,骨折了。
家属赶到之后,找游乐园讨说法。园方拿出警示牌:上面写了谢绝成年人游玩。
家属反驳:我妈不识字!现场一个工作人员都没有,要是有人上前拦一把,根本不会出事!
园方只愿意给一点慰问金,家属不同意,认为买了门票入园,受伤医药费就该园方全部承担。
这件事网友吵翻了,分成三派。
有人说牌子明明白白写着,不识字不能当理由;
有人说老人不识字,陪同的家人怎么不提醒劝阻?
也有人觉得就算工作人员想拦,执意要上去也拦不住。
听听律师怎么说:游客买票入园,就形成服务合同。这种仅限儿童的高危设施,不能只靠一块牌子简单提醒。园区还得有人现场巡查、及时劝阻。警示牌不是万能挡箭牌。
最后法院判决:游乐园管理不到位,承担30%责任,赔偿五万多元;老人自身疏忽,自行承担70%责任。
不是受伤就有理,也不是弱者就全赔,责任划分清清楚楚。
游乐园收了门票,就有保障游客安全的义务。只贴个警示牌,现场没人看管劝阻,就好比地上有水只贴小心地滑,却不去拖地,管理上确实有漏洞,三成责任一点不冤。
但咱们也要明白,不识字不等于可以免除自身责任。成年人要有基本判断力,儿童滑梯本就是给孩子设计的,大人的体重、骨骼跟孩子完全不一样。小孩滑是玩乐,大人滑,一不小心就进骨科。
还有一点值得深思:老人不识字,一同陪同的家属去哪了?有没有提前劝一句,这是小孩玩的,大人不能上?
很多人都有这种侥幸心理:觉得意外落不到自己头上,规则是约束别人的,出事了总想着让商家、旁人来兜底。
可真受伤受罪的,只有自己。这五万赔偿,就是给所有人上的一课。
园区为偷懒的管理买单,大妈为自己的侥幸心理买单。
大家说说,法院判游乐园承担30%责任,到底冤不冤?
老人不识字,一起陪同的家属该不该多上心?评论区聊聊!
点赞转发,提醒家里长辈,别拿儿童游乐设施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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