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儿来的脸?”广东肇庆,男子酒后约女性朋友去做水疗,不料,因为喝酒过多,他脚下一滑竟摔倒在池子里,导致颅脑损伤,鉴定为四级伤残。男子越想越气,一纸诉状将水疗店和女子告上法庭,要求赔偿他109万。法院的判决令人唏嘘!
张某(化名)是一名30岁出头的年轻人,在肇庆市区经营着一家小型贸易公司。那天晚上,他和几个朋友聚会喝酒,酒过三巡,张某已经有些醉意了。
就在这时,他突然想起了一位女性朋友李某(化名)。酒壮人胆,张某二话不说,拿起手机就给李某打了个电话。
"喂,李某,你在干嘛呢?"张某的声音里带着几分醉意。
李某有些诧异:"这么晚了,有事吗?"
"没什么大事,就是想约你出来玩玩。"张某笑着说,"咱们去做个水疗怎么样?放松放松。"
李某犹豫了一下,但还是答应了。她想着,张某喝了酒,自己过去照应一下也好。
半小时后,两人在市区一家知名的水疗会所门口碰了面。
"你喝了不少啊,"李某皱着眉头说,"要不咱们改天再来吧?"
张某摆摆手,"没事没事,我清醒着呢。来都来了,进去放松一下。"
无奈之下,李某只好跟着张某进入了水疗会所。
会所内灯光柔和,音乐舒缓,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香薰味道。张某和李某各自换好浴袍,来到了水疗区。
"先生女士,请跟我来。"一位工作人员引导他们来到一个宽敞的水疗池前。
池水清澈见底,水面上漂浮着几片花瓣,看起来格外诱人。张某迫不及待地想要下水,却被李某拦住了。
"你喝了酒,小心一点。"李某提醒道。
张某不以为然,"放心吧,我又不是第一次来了。"
说着,他就要往池子里跨。可就在这时,意外发生了。
也许是酒精作祟,也许是地面太滑,张某的脚下一个踉跄,整个人失去了平衡。在李某和工作人员惊恐的目光中,张某重重地摔进了水池里,头部狠狠地撞在了池壁上。
"砰"的一声,张某顿时失去了知觉。
"快叫救护车!"李某惊慌失措地喊道。
水疗会所的工作人员立即报了警,同时拨打了急救电话。很快,救护车呼啸而至,将昏迷不醒的张某送往了医院。
经过医生诊断,张某因为这次意外造成了严重的颅脑损伤。住院治疗一个多月后,张某的身体状况有所好转,但仍留下了后遗症。后经鉴定,张某的伤情构成四级伤残。
出院后的张某,越想越觉得委屈。他认为,如果不是李某约他来水疗,如果水疗会所的地面不那么滑,他就不会遭遇这样的不幸。
于是,张某做出了一个令人匪夷所思的决定——他要起诉水疗会所和李某,索赔109万元。
"你疯了吗?"当李某得知这个消息时,难以置信地问道。
"我疯没疯不知道,但我知道我受伤了,而且是因为你们!"张某怒气冲冲地说。
李某试图讲道理:"可是当时是你自己要来的,而且我还提醒过你小心。你喝醉了摔倒,怎么能怪我和水疗会所呢?"
张某却不依不饶:"如果不是你同意陪我来,我能来吗?水疗会所的地面那么滑,他们难道不用负责任吗?"
就这样,一场荒唐的诉讼拉开了序幕。
在法庭上,张某的律师慷慨陈词:"我的当事人因为这次意外造成了严重的身体伤害,不仅花费了大量医疗费用,还影响了今后的工作和生活。水疗会所作为服务场所,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李某作为邀约人,也应当承担部分责任。"
水疗会所的代表则表示:"我们的场所一直严格遵守安全规定,地面也定期进行防滑处理。张某是因为酒后行为不当才发生意外,这完全是他自己的责任。"
李某的辩护则更加直接:"我当时是被张某邀请的,而且还多次提醒他注意安全。我不仅没有过错,反而是尽力帮助了他。这样的诉讼完全是无理取闹!"
经过多次开庭审理,法院最终作出了判决:驳回张某的诉讼请求。
法官在判决书中指出:张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他明知自己饮酒后仍执意进行水疗活动,属于自甘冒险行为。水疗会所和李某均不存在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当判决结果宣布时,张某显得十分沮丧。他低着头,默默地离开了法庭。
这起案件很快在当地传开,引发了广泛讨论。大多数人对法院的判决表示支持,认为这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
有市民表示:"这种行为简直是无理取闹。自己喝醉了出事,还要别人负责,哪有这样的道理?"
也有人对张某表示同情:"虽然他的做法确实不对,但可能是因为受伤后生活困难,一时糊涂吧。"
这起案件也引发了人们对饮酒文化的反思。有社会评论员指出:"我们的社会对饮酒似乎太过宽容了。很多人认为喝醉了做什么都可以被原谅,这其实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态度。"
这起看似荒唐的诉讼案件,折射出了我们社会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有些人缺乏自我责任意识,遇到问题总想着推卸责任;一些人对法律缺乏正确认识,以为打官司就能解决一切问题;还有人对酒精的危害认识不足,低估了醉酒行为的风险。
来源:广东怀集县法院 文中皆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