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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赔偿我115万。”1976年,河南24岁张虎群的大学名额被人冒名顶替,致使

“必须赔偿我115万。”1976年,河南24岁张虎群的大学名额被人冒名顶替,致使他因多年上访生活贫困潦倒……

1976年河南洛阳农民张虎群的人生轨迹因为一纸大学录取通知书发生剧变。

出身贫寒的他高中毕业后在村里担任会计,因表现优异获得公社推荐,被岳滩农学院畜牧兽医专业录取。

然而录取通知书上只注明“开学时间另行通知”,他在苦等数月后得知学校早已开学,却因缺少“开学通知书”被拒之门外。

校方以“逾期未报到”为由将其视为自动退学,彻底掐灭了他通过读书改变命运的梦想。

此后二十余年,张虎群辗转于田间地头勉强维持生计,家中父母患病、弟弟身患小儿麻痹症,全家人仅靠他挣工分糊口。

1981年偶然听闻有人冒名顶替上大学的传闻后,他开始怀疑自己遭遇同样命运,自此踏上漫长申诉之路。

从乡县信访到省级教委,他带着发黄的录取通知书跑遍各级部门,却屡屡被当成“闹事者”驱赶。

1998年经熟人协助调查,终于确认其入学资格确实遭人顶替,但此时岳滩农学院已搬迁合并为洛阳农专,关键证据和责任人早已无从追溯。

2001年教育部介入后,洛阳农专承认顶替事实并恢复其学籍。

时年49岁的张虎群带着生活补助重返校园,与年轻同学成为同窗。

然而家庭重担与学业压力令他难以兼顾,第二学期便申请回家自学。

2004年因缺考24门、挂科4门未能毕业,仅获结业证书。

校方曾承诺的工作安置也因学校合并重组化为泡影,河南科技大学以“不符合毕业条件”为由拒绝履约。

2006年张虎群正式起诉河南科技大学,索赔37年经济损失及精神赔偿共计115万元。

这场官司历经七年拉锯战,法院以“超过20年诉讼时效”“无法确认校方责任”“受教育权不属于民事诉讼范围”等理由多次驳回诉求。

2013年洛阳中院开庭审理时,校方代理律师仍坚称“应找顶替者追责”,并质疑其索赔动机。

此时的张虎群已年过六旬,全家蜗居在20平方米破屋,靠低保和卖红薯度日,两个儿子的教育费用更让这个家庭雪上加霜。

截至2025年5月,这起跨越半个世纪的维权案件仍未取得实质进展。

信息来源:
1976年男子大学名额被顶替,37年后索赔115万(中国青年网)
冒名顶替上学:对教育公平的践踏与制度反思(新华网)
农村学子被冒名顶替:46年前被迫退学现赔偿115万(网易新闻)
河南农民37年前被人顶替上大学(河北新闻网)
男子37年前被人顶替上大学索赔115万(大河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