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明白他们三个
为啥非要跑到香港起诉——原来在那边,信托的分量比遗嘱重得多……
在咱内地,非婚生子女有继承权,但宗大小姐手里可是握着遗嘱,按咱这规矩,遗嘱优先,在国内打官司她胜算大着呢。
可现在到了香港,局面大不一样,宗大小姐简直腹背受敌。这遗产官司要是赢了,集团位置稳稳当当;输了,麻烦可就大了。
网友大多心疼她,觉得她不容易。但法律这玩意儿,换个地儿规矩就变。这在香港,到底是讲人情还是死抠条文呢?
你们觉得,这场仗她能扛下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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