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死了,居然因为婆婆做饭不好吃,要和准丈夫分手的,这个事情一看就是借口,哪有这样子的事情啊,这个婆婆说:“不可思议、理解不了”!
这婆婆也是有点傻,哪有因为婆婆做饭不好吃分手的。
婆婆做饭不好吃 ,可以自己做饭吃,爱吃啥就做啥,和婆婆扯犊子干嘛。
这一看就知道,里面全部就是坑。
这男子和女友同居三年,没想到,分手了理由,居然是女方因母亲做饭难吃要分手。
这个理由有些牵强。
女友因为年龄小不到结婚年龄,所以没有领证。
可是,他们俩同居三年,彩礼给了21万,五金也买了,钻戒也买了。
可是,这个时候,女友突然提出分手。
分手的原因,居然因为婆婆做饭不好吃。
这就是矛盾的导火索。
儿媳妇委屈,这个婆婆也觉得委屈。
婆婆觉得自己对儿媳妇很好,儿媳妇喜欢吃什么就做什么,都是变着花样的做着给儿媳妇吃。
现在嫌婆婆做饭不好吃。
婆婆说了,如果嫌弃我做法不好吃,她可以自己做。
可是,儿媳妇直接拒绝,不想自己做饭吃。
看看吧,这都是幌子,明眼人一看就知道。
后来,是女友妹妹说漏了嘴,才知道自己女友有了新男朋友。
这女友不想和男朋友好好过日子啦。
他们想分手。
可是彩礼给了女朋友,五金给了女朋友,这些事情应该怎样处理?
女朋友觉得,他们俩同居三年,不想再给男方彩礼。
男方觉得,女朋友不想结婚了, 那就应该把彩礼还有五金都要还回来。
现在,他们俩的这个事情协商不了,只能走法律途径了。
看来呀,这谈恋爱要擦脸眼睛,结婚对象更要擦亮眼睛。
朋友们 ,你们说他们俩同居三年,这彩礼21万,应该不应该都还回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