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断案,颇有几分贾雨村“葫芦僧判断葫芦案”的意味儿。
农妇的丈夫遭人打伤,伤人者一审判决为拘役三个月,赔偿25390.69元。
农妇实在咽不下这口气,在法庭外说了句气话“谁这么判决,谁就没有良心”,竟被认定为“辱骂”法官,被罚10万且拘留十五天。
“谁这么判决,谁就没有良心”,杨宝花这句话未带一个脏字,怎就成了“辱骂”法官呢?
即便算是“辱骂”法官,一句气话就得赔十万,还要被拘留,这是依据哪家的法律规定?
按照普通老百姓的认知,打了人要么处罚要么赔偿,不会两者皆施,这又打又罚,究竟是遵循哪门子的王法?
司法不公、权力滥用,损害的不只是当事人的利益,还破坏了司法的公正公平,更侵蚀了国家的公信力,让老百姓寒心!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