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问老公:“王健林被限高消费
他老婆林宁坐拥几千亿,
怎么不帮老王一把呢?”
老公琢磨了会儿,给我一通分析。
他说啊,王健林被“限高”,背后债务主体是公司,他因职位受牵连,法律上林宁没义务帮忙还债!
而且那债务数额巨大,林宁就算出手,也可能只是杯水车薪,搞不好还是个“无底洞”!
这事细想还真挺复杂,我本来还以为是“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呢。
但从现实角度看,商业债务的处理确实有其规则。
对此,你们怎么看?

我问老公:“王健林被限高消费
他老婆林宁坐拥几千亿,
怎么不帮老王一把呢?”
老公琢磨了会儿,给我一通分析。
他说啊,王健林被“限高”,背后债务主体是公司,他因职位受牵连,法律上林宁没义务帮忙还债!
而且那债务数额巨大,林宁就算出手,也可能只是杯水车薪,搞不好还是个“无底洞”!
这事细想还真挺复杂,我本来还以为是“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呢。
但从现实角度看,商业债务的处理确实有其规则。
对此,你们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