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分,输了。
这都不是事儿。
真正让字母哥心里咯噔一下的,是他看着那个叫阿门的年轻人,满眼都是自己年轻时的影子。那种快,那种不讲理的身体,那种横冲直撞。
这感觉太熟悉了。
也太可怕了。
就像你辛辛苦苦爬到山顶,吹着风,看着风景,觉得自己就是世界之王。突然一回头,发现身后有个小伙子,背着更轻的包,穿着更新的鞋,喘着气,但眼睛里的光,比你头顶的太阳还亮。
他不是来问路的。
他是来登顶的。
字母哥说他身体顶级,反应快速度快。
这都是场面话。
翻译过来其实就一句:卧槽,这小子,真猛。
再翻译得扎心一点:我好像,有点跑不过他了。
这不叫输球。
这叫传承。
或者说,叫“警钟”。
身体是不会骗人的。你可以靠经验、靠技术再撑几年,但当一个开了二倍速的“你”出现在面前,你就知道,那个属于你的时代,倒计时已经滴答滴答地响起来了。
江山代有才人出,说白了就是,总有人比你更年轻,比你更能扛,比你更能蹦。
那个瞬间,英雄迟暮的故事,已经悄悄写下了第一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