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本来已经退伍两年了,在工地上搬砖,和水泥。
突然有一天,广播里说老山前线吃紧。
我跟你说,一般人听到打仗,第一反应是躲。他呢?铁锹一扔,撒腿就往邮局跑。
疯了吧?
放着安稳日子不过,非要去玩命?
很多人不懂。
你得这么想:他在部队练了三年,一身的本事,侦察兵里的尖子。结果退伍了,每天跟沙子水泥打交道。那感觉,就像一把宝刀,被拿去切白菜,你说憋不憋屈?
他心里那股劲儿,那团火,就没灭过。
当兵没赶上打仗,对他来说,这兵,就算白当了。
所以他连夜写信给老部队,就一句话:我要归队,我要参战!
你猜怎么着?
这封信,层层上报,最后军区首长亲自拍板:特批!二次入伍!
部队需要这样的兵!
当他穿着崭新的军装,把那枚褪了色的侦察兵徽章重新别在胸前时,老战友们都围上来,又捶又笑,那眼神好像在说:“就知道你小子不甘心,肯定得回来!”
后来在前线,最险的一次。
上级命令,必须在敌人眼皮子底下,开辟一条1800米的秘密通道。
那地方,全是雷。
他让战友掩护,自己一个人,拿着探雷针就往前摸。
四个小时,荆棘划破了迷彩服,后背被石头硌得全是血口子,排了一百多颗雷。
快到头的时候,他发现一个“子母雷”,压发雷下面还连着绊发雷。一碰,就得炸一片。
他屏住呼吸,用刺刀一点点割断那根细细的铁丝……我都能想象,那汗珠子“啪嗒”一下,直接滴在雷壳上的声音。
通路打通了,他整个人瘫在地上,手抖得跟筛糠一样停不下来。
战后,集体一等功,战友联名给他报个人一等功,他非要让出去。
火线提干当了排长。
很多年后,他转业回到地方,还是那么个闷葫芦,办事特认真。没人知道,他袖口底下那些纵横交错的疤,是在枪林弹雨和地雷阵里,拿命换来的。
这种人,你说图啥呢?
他不是为了当英雄,也不是为了什么功名。
他就是觉得,国家需要我,这事儿,我得上。
这,才叫一个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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