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铜仁,一男子开车跟踪妻子,发现妻子和情人约会,男子非常愤怒,于是他将两人撞倒,并用铁棍打死妻子情人,事后,妻子情人的弟弟要求索赔180万,最终法院这样判!
信息来源:深圳新闻网
那天晚上,他一路跟到城郊的湿地公园,看到妻子和那个陌生男子手牵手进树林里,气得脸都青了。
他踩足油门,车子“嗡”一声冲过去,把俩人撞飞在草丛里。
妻子蹲地抱腿哭,而那男人倒地一动不动、血流满地。
路人吓得赶紧拨打110和120,他却从车上又抄起铁棍,对着倒地的男人连环猛打,直到铁棍“咔嚓”断了才停。
吴某就当场没了呼吸,陈某被抬去医院缝了几针。警察一到,他还嘴里嘟囔“我不是故意的”,但手铐还是啪地一声上了手腕。
死者弟弟哭着要他出180万丧葬费、赔偿金、精神损失费,日子一下炸锅。
可他家里普通上班,哪怕房子、车子都卖了,也凑不够这笔钱。
法庭最后判他赔155,985.01元,其中丧葬费66,522.50元、医疗费89,462.51元,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没给。
为什么?法院说吴某明知道人家有老婆还跑来搞婚外情,也有过错。
再加上当地经济水平、吴某本人是农村户口、年龄、收入都不高。
还有田某本人已经被判无期、没收入,赔多了根本要执行不了。
说白了,赔多少得看当地标准、看死者和加害人的过错及支付能力。
这事在网上吵得不可开交:有人说“换谁遇到这种事不气疯?情人破坏别人家庭赔得要命活该”。
有人说“不管怎么说,杀人都要判无期,生命权高于一切”。
也有人劝“婚姻问题就走法律程序,暴力只会让俩家都受害”。
法律专家点题,婚外情能算量刑情节,但不能当免责理由;田某的预谋、撞人后继续猛打,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民事赔偿要看过错相抵、赔偿能力和当地标准,法院这样判有法可依。
这个事件给大家敲响警钟:婚姻中如果遇到对方背叛,生气可以理解,但千万别冲动做杀人的事情,这样是犯法的,生命无价,千万不要拿生命当儿戏,最终面临的是牢狱之灾。
所以,遇到这种事情,既然不爱了就早点离婚,分割好财产,重新过日子,总比越过法律红线,毁了自己一辈子要强得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