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你说个事,你可能有点懵。
甘肃古浪,一片荒漠。
检察院的一把手,跑去跟人聊怎么治沙。
是不是第一反应觉得:检察官不好好抓坏人,跑去治沙,这算不算“不务正业”?
恰恰相反。
我跟你说,这才是把活儿干到根上了。
以前,可能就是谁破坏了环境,抓谁,罚谁。事后诸葛亮,谁都会。
现在呢?
人家想的是,怎么从源头上,让这片沙地活过来。
搞了个什么“检察+社会”模式。
说白了,就是不单打独斗了。
法律搭台,让懂行的人、住在当地的人、关心这片土地的人,都进来唱戏。你出技术,我出人力,他出监督,检察院在中间当“粘合剂”和“护航员”。
这思路一变,格局一下就打开了。
所有的大事,都不是靠一个人、一个部门闷头干成的。
而是让所有人的力,往一处使。
那一刻,法律不再是冷冰冰的条文。
它是有温度的,是能把人心和力量聚拢在一起的东西。
这事儿,干得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