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颖卖了套农民房
18年后悔到打官司
居然是盯着拆迁的300万?
当年她把村里老房子卖给画家,人家一住就是18年——刷墙铺地改画室,连门口的老槐树都认画家是“老住户”了。结果今年拆迁赔了近300万,她突然翻出“宅基地不能买卖”的规矩,非要分一半拆迁款——合着18年过去了,她才想起这房子“不能卖”?
房卖了就是卖了,18年里人家画家把这儿当作家,画了多少画、熬了多少夜?现在看到钱就跳出来,早干嘛去了?就算规矩在,可人心不是规矩能框住的啊!你说要是你买了套房子住了18年,原主人突然来要拆迁款,你能乐意?
现在两人闹到法院,结果还没出。但我琢磨着:钱是好东西,可丢了的情分,再有钱也买不回来啊。曹颖这波操作,就算拿到钱,以后见着老邻居,能抬得起头吗?
你们说,这事到底是谁理亏?要是你遇到这情况,会怎么做?评论区聊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