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一段对话,真把我看笑了,这就是典型的“给脸不要脸”。
宝妈要去亲戚家吃喜酒,好心要把家里的阿姨带上,去蹭个大餐。
阿姨却在那儿拿乔,一会儿说没随份子不合适,一会儿又哼唧自己没体面衣服,怕给主家丢面儿。
不去就不去吧,结果高潮来了,阿姨补了一句:“既然你们都去吃大餐,那给我点个外卖吧,我就不用烧饭了。”
听听,这是什么强盗逻辑?
宝妈直接回怼:请你吃大餐你不去,还得伺候你点外卖?
想吃自己掏钱!
这事儿真不怪雇主翻脸。
有些人就是这样,你拿真心待她,她拿你的善良当理所应当。
哪怕是雇佣关系,也没有谁欠谁的,这种得寸进尺的索取,换谁都得寒心。
做人啊,最忌讳的就是把别人的客气当福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