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通报及金晨本人的措辞。
感觉问题不大哈……
首先是单方事故,没有严重后果;
起因是为了避让窜出的小狗。
然后,金晨因为面部受伤,急于处理,所以让助理留下处理事故;
事后,主动联系保险公司撤销保险理赔,而且相关赔付4月份就已经完成。
通报中也说,“徐某青事后未向保险公司实际理赔,不存在骗保事实”。
而且,通报和金晨的声明几乎是同时发出来的,说明应该已经取得谅解。
感觉确实是有瑕疵,但主观上没有大的恶意,应该问题不大。
你觉着呢?

看通报及金晨本人的措辞。
感觉问题不大哈……
首先是单方事故,没有严重后果;
起因是为了避让窜出的小狗。
然后,金晨因为面部受伤,急于处理,所以让助理留下处理事故;
事后,主动联系保险公司撤销保险理赔,而且相关赔付4月份就已经完成。
通报中也说,“徐某青事后未向保险公司实际理赔,不存在骗保事实”。
而且,通报和金晨的声明几乎是同时发出来的,说明应该已经取得谅解。
感觉确实是有瑕疵,但主观上没有大的恶意,应该问题不大。
你觉着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