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派出所
遭民警责骂,
男子劝阻后,被拖进女厕群殴”,
终审维持原判:
民警被判8个月!
一起发生在派出所女厕的暴力事件的刑事判决,
近日尘埃落定——
西宁市民孙某陪同母亲办理核酸登记时,
因劝阻母亲与民警争执,竟遭三名警务人员拖入女卫生间殴打致骨折。
经过三年漫长的司法程序,
主犯民警张某终审被判有期徒刑八个月,
两名涉案辅警也受到相应处罚。
整个案件审理过程中,
张某以"鉴定程序有瑕疵"为由提起上诉,
并指责受害人用"炒作加舆论",
但法院经过审理认定其申诉理由不成立。
最终被法院驳回。
法律判决明确定性:
执法权不是施暴权,
公职身份不是护身符,
知法犯法必须从重追责。
值得注意的是,
这起暴力事件发生在派出所女卫生间这一特殊场所,
却暴露出基层执法场所管理的严重漏洞。
近年来,
辅警参与执法途中,
引发的争议事件屡见不鲜。
此案中正式民警带头施暴的情节,
更折射出部分一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淡薄、
情绪管理缺失的问题。
虽然青海省曾开展辅警队伍专项整顿,
但如何建立长效监督机制仍需要完善和探索。
值得关注的是,
本案中受害人孙某全程选择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权,
也没有借助网络舆论施压和事态扩大化。
最终案件得到了公正的判决。
通过这起案件,
更是敲响了警钟:
基层执法不是任性妄为,辅警队伍需要严管,
执法场所也要严管,
执法人员更要筑牢法治意识、管控好自身情绪。
专项整顿不是搞一阵风,要长效监督,
全程规范才是治本之策。
才是真正守住基层执法底线的关键。
执法者施暴 派出所丑闻 司法终见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