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老人在养老院看电视想换台,被工作人员拒绝,几天后一个人离开养老院,来到儿子家中,但无论怎么敲门儿子都拒绝开门,老人甚至报警求助,未果后,跳楼身亡。事后,老人老伴儿和儿子不愿意了,认为是养老院拒绝换台,让老人精神受辱,才想不开自寻短见,要求养老院赔偿11万元。法院这样判!
老人姓袁,八十多岁,和老伴一起住在成都某养老院。
那天是夏天的一个傍晚,养老院餐厅里摆着几十张桌子,很多老人围着吃饭。
大家一边吃饭,一边看电视,当时播的是一部热播剧。
袁大爷喜欢看乒乓球比赛,觉得奥运四年一届,难得一遇。
他开口说能不能换到体育频道。
工作人员没同意,说公区电视要顾及大多数人的喜好。
还建议袁大爷可以把饭端回房间吃,那边的电视随便看。
话说得中规中矩,但语气里没有讨好,也没多安慰。
坐在旁边的老伴其实比他更着急,直接向工作人员提出换台。
几句话吵了起来,最后还是没换成。
袁大爷全程几乎没说话,只是背对着电视坐着,动作变得缓慢,眼睛盯着碗。
没人知道他心里那一刻在想什么。
过了几天,袁大爷悄悄收拾了几件衣服,一声不响地离开了养老院。
他的目标只有一个,就是去找儿子。
他一路坐公交,打听门牌号,早晨七点不到就出现在儿子家楼下。
站在门口,他敲了门。
说自己想回家看看,想喝口水,说自己可能没几天好活了。
门关着没人应声,敲了五分钟、十分钟,仍旧没有人出来。
邻居隔着楼层听见了声音,说这个老人在苦苦哀求自己的儿子开门。
原来,袁大爷以前把房子留给了一个远房亲戚的孩子。
他的亲儿子袁乙因为这件事心里有怨气。
两人还签了断亲协议,从此各过各的。
养老院就是那之后安排的,因为儿子不再愿意照顾。
门一直没开,袁大爷坐在楼道里,攥着手里那把早就作废的钥匙。
他报了警。
对接线员说自己老了,回不了养老院,也进不去家门,没地方去了。
派出民警来了以后,儿子仍然没开门。
民警在门外劝了一阵,得到的回应还是冷冰冰的一句,家里不欢迎他。
直到上午十点半,一声闷响,袁大爷从楼上跳下,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这之后,他的儿子和老伴把养老院一纸诉状告上了法庭。
他们说老人的死和那次换台事件脱不了干系,要求养老院赔十一万元。
说那天老人面子挂不住,尊严受损,才一步步走向极端。
养老院拿出了详细的监控画面和服务记录。
工作人员确实没有辱骂,也没有强硬驱赶老人。
换不了频道是因为多数老人正在看,不是针对某一个人。
工作人员还当晚主动对老人表达歉意,也约定之后会再安排转播乒乓球。
法院最终判决,养老院管理方式没有过错,拒换台属于合理管理行为。
拒绝赔偿,也没有承担责任的法律依据。
判决明确,这次悲剧的根源,并不是一个电视频道,而是家门始终不开。
更不是养老院被动承担的那几句话,而是多年留存的家庭裂痕。
值得注意的是,健康信息登记时,袁大爷一方没有透露老人的抑郁病史。
这导致养老院以普通老人的标准对他看护,无法进行特别的心理干预。
从法律角度来说,老人自杀的决定发生在养老院之外。
养老院既未违约,也不存在失职,更无安全管理疏漏。
法院查阅的还有另一份证词,是袁大爷孙女提供的。
她回忆爷爷事发前有打电话,说可能真的活不下去了。
电话里儿子还在讲他为什么不能原谅老父亲,把家里的房子给别人。
她说,当时爷爷听完以后沉默了很久。
很快,这通电话就成了爷孙之间的最后通话。
舆论对这场案件议论纷纷,有人站在养老院立场,有人指责袁乙不孝。
也有人分享了自己的经历,说父母强留房产给他人,自己难当孝子。
各种声音背后,反映出的是一种共通的担忧。
老人年纪大了之后,最怕的不是吃穿用度,而是孤独和被否定。
亲情一旦断开,生命的最后时刻,就会变得异常寒冷。
但话说回来,类似断绝关系协议即便签了,在法律上并不构成亲情的终止。
就算再冷的父子关系,子女也有赡养的义务,法律条文写得很清楚。
哪怕父亲已将房产尽赠他人,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依旧会受到追责。
养老院能提供床位、药物、照料,却替代不了一扇真正愿意为老人打开的家门。
至于这起案子的赔偿主张,是法院通过调查后严格依法进行了驳回。
有人可能有不同看法,认为换台就是导火索。
也有人发现问题根本在家庭冷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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