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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娶不到媳妇的穷苦人家,为了传宗接代,他们想出了一个有悖伦理的办法。 其方式

古代娶不到媳妇的穷苦人家,为了传宗接代,他们想出了一个有悖伦理的办法。

其方式对女性残忍至极,即使放到现代社会,也很难让人接受。

这就是典妻,典妻这习俗,最早见于汉代。

这是一种把人当物件的交易。

在宋元明清,甚至民国,屡禁不止。

尤其是在江浙、福建的贫困山区。

穷汉养不起老婆,或者急需用钱。

富户或者中产之家,缺个儿子。

中间人一撮合,生意就成了。

这叫“借肚皮”。

流程跟买卖牲口一样严谨。

要有媒证,要立字据,要画押。

字据上写得清清楚楚:

典期几年(通常是3到5年)。

典价几何(几十到上百大洋)。

条件是什么(通常是生下儿子为止)。

这期间,女人不再属于原配。

她得改名换姓,住进典夫家。

白天当长工使唤,晚上尽妻子的义务。

不能回家,不能看原来的孩子。

直到合同期满。

清末民初,浙江宁海。

有个石匠,叫王阿贵。

四十好几了,还没个后。

家里有点积蓄,但不够娶个黄花大闺女。

他看上了邻村的一户人家。

男人是个赌鬼,姓赵。

赵赌鬼输红了眼,要把老婆春桃典出去。

春桃才二十出头,身体结实。

媒婆两头跑,价格谈妥了。

六十块大洋,典期三年。

契约上写着:“生子留子,期满还人。”

那是个下雨天。

赵赌鬼拿了钱,数了两遍,揣进怀里。

春桃没带什么行李。

就穿了一身打补丁的蓝布衫。

临走前,她看了眼炕上自己刚满岁的女儿。

想抱一下。

赵赌鬼吼了一嗓子:“快走!别误了时辰!”

春桃没哭,或者是哭不出来。

她上了王阿贵雇来的轿子。

那一刻起,她不是春桃。

她是王家花钱租来的“生育工具”。

到了王家。

王阿贵对她还算客气。

毕竟指望她传宗接代。

但那种客气,是农夫对耕牛的客气。

怕牛累死了,地就没人耕了。

第一年,春桃肚子没动静。

王阿贵的脸色变了。

那是花了钱的。

他开始骂,甚至动手打。

觉得这“地”不长庄稼。

第二年,春桃怀上了。

王阿贵立刻换了副嘴脸。

给吃鸡蛋,不让干重活。

十月怀胎。

春桃生了个大胖小子。

王阿贵高兴得放了挂鞭炮。

按照契约,任务完成了。

但还有一年期限。

这一年,是用来喂奶的。

春桃看着怀里的孩子。

这是她身上掉下来的肉。

但她清楚,这肉不属于她。

孩子姓王,不姓赵,更不跟她姓。

日子过得飞快。

三年期满。

那天早上,春桃给孩子喂了最后一口奶。

孩子手舞足蹈,笑得咯咯响。

王阿贵站在门口,脸拉得很长。

“时辰到了,赵家来接人了。”

没有挽留,没有告别仪式。

这是一场生意,银货两讫。

春桃放下孩子。

孩子感觉到了什么,哇哇大哭。

春桃走到门口,脚像灌了铅。

她回头看了一眼。

王阿贵已经抱起了孩子,转过身去哄。

那一转身,就是隔断了母子缘分。

春桃坐回了那顶破轿子。

回到了赵家。

赵赌鬼早就把那六十块大洋输光了。

家里更破了,女儿饿得皮包骨头。

看着春桃回来,赵赌鬼第一句话是:

“身子养好了吧?能不能干活?”

春桃没说话。

她拿起扫帚,开始扫地。

就像三年前没走过一样。

只是夜里。

她总是能在梦里听见那边的哭声。

醒来后,枕巾湿了一片。

那个孩子,后来长大了。

在村口碰到过春桃。

孩子指着那个苍老的女人问王阿贵:

“爹,那是谁?”

王阿贵吐了口唾沫:

“别理她,是个疯婆子。”

春桃听见了。

她低着头,继续去河边洗衣服。

这就是典妻。

男人借此延续香火,或者换钱还债。

女人在这个闭环里。

身心被撕裂,尊严被践踏。

最后两手空空,除了满身的伤病。

什么也没留下。

直到新中国成立。

《婚姻法》颁布。

这种吃人的陋习,才被彻底扫进了历史的垃圾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