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制宪国民大会”代表签到册
1946年11月15日至12月25日,第一届国民大会在南京召开。
这是国民政府召集的第一届国民大会,其核心任务是制宪,故称为“制宪国大”。
制宪国民大会原定代表总额为2,050人,但实际到会人数约为1,701人。代表的构成主要包括:
选举代表(1,283人): 主要由1936年选出的区域、职业及特种选举代表组成。
党派代表:
中国国民党: 220人。
中国青年党: 100人。
中国民主社会党: 40人。
社会贤达: 64人。
台湾代表: 共有18名代表参加,但当时并非由台湾省民直接选举产生,而是由行政长官指派。
注: 中国共产党(190席)和中国民主同盟(80席)因抗议国民党单方面召开会议而拒绝出席。
会议结果
通过《中华民国宪法》: 会议于1946年12月25日正式通过了《中华民国宪法》,该宪法于1947年1月1日公布,同年12月25日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