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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六安,一家饭店里,一女子带着不到2岁的小孩来吃饭,小孩和另一个2岁的孩子抢玩

安徽六安,一家饭店里,一女子带着不到2岁的小孩来吃饭,小孩和另一个2岁的孩子抢玩具没抢过,吃了亏。这女子冲过去对着对方孩子又打又踢,把人家孩子打得伤的不轻,头皮和右肩都受了伤。被打孩子的妈妈赶来,看着孩子的惨状心疼得直哭,说孩子是自己怀胎十月辛苦生下来的,自己都舍不得碰一下,一个2岁的孩子被一个成年女人打成这样,实在受不了,立马报了警,并坚决不和解,本想让打人的女子付出应有的责任。

一位身着浅色衣服的女子,带着自家还不到2岁的小宝贝来吃饭。

小家伙对周围充满好奇,在饭店里蹦蹦跳跳,和旁边一个穿着深色衣服的2岁左右小孩,盯上了同一个玩具。

这俩小不点,谁也不让谁,很快就因为玩具较上了劲。

深色衣服的小孩动作快些,伸手抓了浅色衣服小孩一下。

这在成年人看来,不过是孩子间再正常不过的小打小闹,说不定下一秒俩孩子就又能手拉手一起玩了。

可浅色衣服小孩的妈,也就是那位浅色衣服的女子,不管不顾地冲过去,对着深色衣服小孩就是一顿猛踢猛打。

那疯狂的模样,仿佛面前的不是个孩子,而是她嫉恶如仇的仇人。

周围的人都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幕惊到了,有人反应过来后,急忙上前劝阻,嘴里喊着:别打了,孩子还小,不懂事!

但浅色衣服女子根本听不进去,嘴里还说:敢欺负我孩子,我今天非教训你不可!

她完全沉浸在自己的愤怒中,对周围人的拉扯视而不见,直到饭店里几个身强力壮的顾客实在看不下去了,一起冲上去将她拉开,这场闹剧才停止。

再看那深色衣服小孩,被打得蜷缩在地上,小小的身体瑟瑟发抖,哭声微弱又凄惨,让人心疼不已。

饭店的工作人员见状,赶紧打了120。将孩子送去救治。

深色衣服小孩的妈,看到孩子那副惨状,边哭边说:这孩子是我怀胎十月,历经千辛万苦才生下来的,平时我自己都舍不得碰一下,怎么就被打成这样了呢!

说着,毫不犹豫地报了警,态度十分坚决,绝不和解。

接到报警后,民警很快就将那位浅色衣服女子传唤到了派出所。

经过医生的详细检查,深色衣服小孩伤得不轻,右手指指骨骨折,耳膜出血,头皮和右肩还有多处软组织挫伤。

有人说这浅色衣服女子太过分,孩子间的小矛盾,大人掺和什么,还下这么重的手,简直没有一点理智。

也有人说,她可能是太爱自己的孩子,见不得孩子受一点委屈,一时冲动才做出了这样的事。

但不管怎么说,冲动行事终究是要付出代价的。

浅色衣服女子追打深色衣服小孩的行为,侵犯了小孩的生命健康权。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浅色衣服女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预见自己追打小孩的行为可能会造成小孩受伤的后果,却依然实施了该行为,存在明显过错。

所以她必须承担深色衣服小孩因治疗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理费用。

如果深色衣服小孩的伤势,经鉴定达到轻伤及以上标准,浅色衣服女子还将涉嫌故意伤害罪。

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就算伤势未达轻伤,她也将面临治安管理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深色衣服小孩的母亲,坚决不和解,在法律上意味着案件将进入司法程序。

会根据双方的证据、伤情鉴定结果等,依法判决浅色衣服女子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而且,不和解并不影响浅色衣服女子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只是无法通过协商快速解决纠纷。

不要以为不和解,就不用赔钱了,这是大错特错。

这起事件,看似是孩子间抢玩具引发的小事,却因为大人的冲动,演变成了一场悲剧。

浅色衣服女子爱子心切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她的处理方式实在不可取。

孩子在小的时候,难免会和同伴发生矛盾,这是他们成长过程中的必修课,作为家长应该引导孩子正确处理矛盾,而不是用暴力替孩子解决问题。

深色衣服小孩的母亲,心疼孩子的心情也让人感同身受,她选择报警并坚决不和解,也是在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让打人者受到应有的惩罚。

在这起事件中,饭店也有一定的责任。作为公共场所的经营者,饭店有义务保障顾客的人身安全。

在孩子发生冲突时,工作人员应该及时上前制止,避免事态扩大。

如果饭店能够做得更到位一些,也许这场悲剧就不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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