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个很扎心的问题,烈士遗属改嫁后还能领补助吗?
这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国家的规定是很人性化的。
关键结论:改嫁后,原配偶本人的定期抚恤金一般会停发,但一次性褒扬金/抚恤金不受影响;若继续赡养烈士父母或抚养烈士未成年弟妹,仍可按烈属标准领补助 。
一、一次性待遇(不受改嫁影响)
- 烈士褒扬金
- 一次性抚恤金
-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特别补助金(如适用)
以上均为一次性发放,改嫁不撤销、不追回 。
二、定期抚恤金(改嫁后分两种)
1. 配偶本人的定期抚恤金
- 通常停发(因婚姻关系终止) 。
2. 继续尽赡养/抚养义务(新规重点)
- 依据 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的《烈士褒扬条例》第二十条:
烈士配偶再婚后,继续赡养烈士父母、继续抚养烈士未满18周岁或无劳动能力无收入的兄弟姐妹,可继续按烈属标准领定期补助 。
三、其他遗属待遇(不受改嫁影响)
- 烈士父母、子女、未成年弟妹的定期抚恤金照常发放 。
- 子女入学、参军、就业、医疗等优待政策不变 。
四、办理提示
- 改嫁后仍赡养/抚养的,主动向户籍地退役军人事务局申请,按规定继续享受补助 。
- 各地会每年复核资格 。
你明白了吗。关键是责任与义务的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