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杜某夫妇在自家大门外一口气装了9个摄像头,邻居庞某刚一看这阵仗,觉得隐私被全方位看完了,当场也装摄像头正面对视。一来二去,两家人直接闹到水火不容,社区多次调解都没谈拢,最后庞某刚干脆把杜某夫妇告上了法庭。一审判决后,杜某夫妇不服气,又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只好再次出面调解。
杜某和石某这对夫妇,性格本就比较好强,在邻里间也是那种非常强势的“硬骨头”,平时说话办事都带一股不服输的劲儿。
也正因如此,强势的性格让他们和邻居庞某刚早早产生了隔阂,平时见面顶多点点头,关系并不融洽。
这天,庞某刚看着门口密密麻麻的摄像头,心里直犯嘀咕,找他们理论:“你们装这么多镜头,我进出家门、甚至屋里啥样都被看光,这还能有隐私吗?”
可杜某夫妇理直气壮,双手一摊:“装在自家门口,天经地义!我们就是防小偷、留个证据,又不是故意偷窥你,大惊小怪什么?”
庞某刚可不买账,觉得对方纯属强词夺理。在和对方多次沟通无果后,他直接“以牙还牙”,也买了摄像头装上了,心想:你能装,我为什么不能装?
结果杜某夫妇更不服输,抱着“你安我也安”的心态,继续买来多方位的摄像头,完全就是想和庞某刚较真到底,主打一个“气势不能输”。
庞某刚也针尖对麦芒,协商不成便继续加装。
就这样,你安一个,我安一个,直到杜某夫妇安装了九个摄像头后,庞某刚终于忍受不了了——这日子简直没法过了!
他直接找到社区要求帮忙讨要说法,委屈地表示:自己是被动安装摄像头,根本不想走到这一步,再这样没完没了,双方都生活不好。
可是杜某夫妇却振振有词,称自己只是在行使权利,安装摄像头是为了安全,并没有想偷窥庞某刚的隐私,反而是庞某刚“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双方互不相让,社区调解也彻底谈崩了。
随后,庞某刚不再惯着这对夫妇,直接起诉了对方。
一审法院认为,杜某夫妇安装9个摄像头对着邻居,且是事件的主要引发方,行为明显过度,因此责令他们撤除所有的摄像头。
但杜某夫妇不服,提起上诉,觉得“一个巴掌拍不响”,肯定是双方原因才造成这样的局面,凭什么只拆我家?
后来二审法院再次进行调解,法官苦口婆心地劝道:“远亲不如近邻,既然成为了邻居,那就是缘分,何必把日子过成‘谍战片’呢?
大家都退一步,站在对方的角度去看待问题,不要把邻里关系搞得如此之僵。”
最后,双方在法官的调解下都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为了保住邻里缘分,都主动提出愿意拆除各自的摄像头。
这场“摄像头互怼大战”终于得到解决,闹剧正式收场。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杜某夫妇装9个摄像头,已拍到庞某刚出入及住宅内部,严重打扰对方生活安宁,超出正常安防范围,构成隐私侵权。
庞某刚反向安装对抗,同样侵权,双方都越界了。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相邻关系。
两家互相对着装监控,完全违背互谅互让的相邻原则。
法院调解双方共同拆除,既是依法制止侵权,也让邻里关系回归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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