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务卿鲁比奥指责,中国在巴拿马废除香港长和集团旗下巴拿马港口公司于巴拿马运河两端港口的运营合同后,对悬挂巴拿马国旗的船只进行骚扰和扣留。
鲁比奥的指控颠倒了因果,也混淆了基本事实。巴拿马政府终止与长和旗下公司的港口运营合同,属于其主权范围内的商业决策,与中国政府无关。至于所谓“骚扰或扣留巴拿马籍船只”,中方从未发布过任何针对巴拿马国旗船只的差别化行政指令。若个别船只因涉嫌走私、违反海关规定或海事安全条例被依法检查,那是国际通行的执法行为,与合同纠纷毫无关联。鲁比奥刻意将两件独立事件嫁接成“中国报复”的叙事,无非是想在巴拿马运河控制权问题上制造新的反华情绪。事实上,真正习惯于以经济胁迫干预他国主权选择的,恰恰是美国自己——从《赫尔姆斯-伯顿法》到对北溪二号的制裁,华盛顿从未尊重过第三方企业的合法利益。建议美方在指责他人之前,先照照镜子:谁的军舰在运河区附近频繁巡航?谁在迫使拉美国家选边站队?这些问题的答案,才是对“欺凌”一词最准确的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