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一男医生与在校女大学生谈恋爱并订婚,订婚时,男医生给了5万彩礼。谁知,两人订婚2年后,男医生因不满2人聚少离多而提出分手,并要求对方退还全部彩礼。女大学生称,交往时她不仅倾付宝贵青春,更付出了自己的身体。若全额退还彩礼,她觉得自己损失巨大,实在难以接受。双方协商未果,之后走法律程序,法院判了!
男方化名李伟,是河北当地一家医院的医生,年纪三十出头,工作稳定,收入也不错,家里一直催着成家。后来通过媒人介绍,李伟认识了女方张冉,张冉当时还是一所重点大学的在校大学生,还差一年毕业,两人见面后都觉得对方条件合适,就顺理成章地谈起了恋爱。
这段看似般配的恋情,从一开始就埋着隐患。李伟常年在医院值班,加班是家常便饭,张冉又要完成学业、准备实习,两人身处不同生活节奏里,聚少离多根本不是偶然,而是注定的常态。可当初订婚时,双方都抱着步入婚姻的期待,李伟主动拿出5万彩礼,这笔钱在当地不算高额,却也是实打实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张冉收下彩礼,也满心等着毕业就成婚,两年里全身心投入这段感情,压根没想过会走到分手这一步。
真到李伟主动提分手,矛盾瞬间就炸了。李伟觉得,婚结不成,彩礼自然要全额拿回,自己工作忙没时间相处,不是单方面的错,凭什么钱要不回来?张冉的委屈更是藏不住,一个在校女生,把两年最珍贵的大学时光都给了这段婚约,放弃了不少校园社交和个人发展机会,满心奔着结婚去,最后被男方以聚少离多为由抛弃,要是一分钱补偿都没有,自己的付出全成了一场空,换谁都没法坦然接受。
两人吵了无数次,谁都不肯让步,最终只能闹上法庭。很多人觉得,没领结婚证,彩礼就该全退,其实不然,法院判案从不会只看单一条件。按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解释,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彩礼原则上应返还,但司法实践中,从来不是一刀切全额退还,还要考量双方过错、同居情况、感情付出、婚约时长等多重因素。
近几年各地法院审理的同类案例里,像这样订婚后一方提出分手、双方未领证但有长期感情投入的,几乎都是酌情返还,而非全额退还。就像最高法发布的彩礼纠纷典型案例里,法官都会兼顾法律规定和公平原则,既要保护男方的财产权益,也要考虑女方在感情中的青春与身心付出,不能让真心付出的一方人财两空。
法院审理后查清,两人订婚两年确因客观原因聚少离多,并非张冉刻意回避,李伟作为主动提出分手的一方,存在主要过错,张冉在这段婚约中无明显过错,且确实付出了时间和情感成本。最终法院判决,张冉无需退还全部5万彩礼,仅需返还部分金额,既守住了法律底线,也兼顾了人情冷暖。
其实这起案子,戳中了当下很多年轻人的婚恋痛点。职场人学业人相恋、异地或聚少离多、订婚未领证的感情,太容易出现这类纠纷。彩礼从来不是婚姻的筹码,更不是分手止损的工具,当初以爱为名的约定,不该在分开时只剩算计。法律的判决,从来都是在情理与法理之间找平衡,既不让财产蒙受无谓损失,也不让真心付出被随意辜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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