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学法律的亲戚挺幼稚的,说出来的话根本就不像是律师该说的话,想法天真,容易误导别人。另外,有的律师也是理论上的纸上谈兵,其观念与现实有很大的出入。想法天真的表现是认为人情社会,人情可以干预一切,包括法律。这种想法真的是特别的幼稚。虽然说人情是有干预一些事的可能,但是如果要是法律也能够绝对的被人情干预了,那么要法律还有何用?
如果一个人被不公平对待了,即便人情可以干预,那也是在有法可依有理有据的情况下,或许可以改变。免于法律程序,用行政的方式就可以解决。反之,即便是有熟人没有合理的理由,谁又愿意出面干预,内部的人也不可能冒着违规的风险去为什么人开绿灯,所以那种认为人情可以干预一切,甚至司法的想法是很幼稚的。
有的律师法律行业的人,虽然理论上有很多的观点,但是放到现实当中就站不住脚。因为缺少对社会的真实的体验,没有经历过社会的毒打,没有感受过生活的酸甜苦辣的人,只是理论上难免就说不过去。专业能力是一部分,现实生活体验又是一部分,两者结合才能够更好的做好律师。
有的人在价值观念方面根本就没有那么端正,又如何能够站在公平正义的一面呢。一个好的律师,不但要有专业能力,而且还得有正义感,还要有对社会的观察分析,有生活的体验,综合的素养才行。如果只是学了法律,没有综合的能力,不管是拿了多高的文凭,也不能称之为一个合格的法律工作者。